债权人利益保护与预期违约制度适用
我国民法典规定的预期违约制度,可在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寻其踪迹。首先,民法典合同编以合同是否已届清偿期划分了实际违约和预期违约两种违约形态。其次,预期违约在合同解除和合同履行制度(不安抗辩权)中的关联应用,是应用范围广、实践特征强的一种中观适用。最后,则是散落在合同编其他有名合同规则之中,体现着预...
崔建远 | 先期违约规则:比较、借鉴与整合 | 法学杂志202306
鉴于相对于不安抗辩权模式,先期违约规则不强调双方互负的两项债务的先后履行顺序、免去先履行义务方举证证明后履行义务方存在“难为对待给付之虞”的沉重负担、面对先期违约守约方享有机动灵活的选择权等优越之处,王利明教授和笔者力倡中国合同法设置先期违约规则、放弃不安抗辩权模式,但梁慧星教授力主不安抗辩权制度。最后...
谢澍:互联网时代金融检察的“全流程”改革 |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
就预期违约制度而言,当债务人为止损而拒绝履行时,如果债权人所受损失有望得到完全填补且其有明显减损优势,就应限制债权人行使履行请求权并对其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进行限定,以激励其及时安排替代交易或停止履行。如果债权人的损失存在不完全赔偿风险,则应根据不同情况,由债权人自行决定是借助不安抗辩权制度提前解约止损...
购买的定融理财产品暴雷,投资人如何合法维权?|金融法实务
那么此种违约也将被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本合同的债权人可以对债务人采取相应的合同救济措施),在债权人与债务人众多交易中的任何一笔交易出现风险信号时基于“预期违约”或“不安抗辩权”制度,加速认定债务人在其他交易项下债务违约,来最大限度保证债权人的利益。
发布厅|无锡市2023年度商事多元解纷典型案例|法院|仲裁庭|纠纷案|...
对于此类案件,提起仲裁申请的分包企业在能够证明总包方失去履约能力,如应收账款已经被出质、保理转让等情形下,仲裁庭从不安抗辩权行使、预期违约、解除合同等方面考虑,支持分包方参照合同价款要求总包方支付款项并承担违约责任,有效地维护了诚信、规范的民营建筑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
刘宁 李欣|房地产融资纠纷若干争议焦点探析
3.关于远期回购无效时的责任承担,在当远期回购合同被认定为担保合同或债务加入时,则根据《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17条的规定处理(www.e993.com)2024年6月14日。如在(2017)最高法民终353号案件中,回购人作为事业单位不具有保证人资格,债权人明知回购义务人不具有保证资格仍然要求其出具回购承诺亦具有过错,法院酌定由回购义务人就贷款本息承担三分...
...约定|二战|合同法|解除权|违约方|受让人|租赁合同|军事条约|...
当事人是否具有法定解除权的关键,在于判断合同目的能否实现,不管是预期违约、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如果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通常不允许以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司法实践中关于如何认定“合同目的不能实现”,通说认为,其等同于根本违约,此时因债权人的履行利益落空,合同已无继续履行之必要。《民法典》第563条第1款...
【法律研究】民法典合同编应重构预期违约制度
相比之下,第一种分类依据预期违约的表现形式划分为明示预期违约和默示预期违约,不同的违约行为反映了违约的确定性程度不同,法律根据此种确定性分别设置不同的法律效果,不仅是合理的,而且也是科学的,我国民法典合同编应采纳此种分类。二是默示预期违约制度与不安抗辩权制度的关系。这一问题关系到民法典合同编对二者...
...的救济及其法理基础--再论《合同法》不安抗辩权和预期违约的界分
《合同法》中的不安抗辩权和预期违约实际上分别对应着阶段性和径直性救济规则,所以各有其独立的功能定位,二者的适用情形也应有明确区分,区分标准当为预期不履行的确定性程度。径直性救济规则的适用应该采取较为严格的标准,因此我主张把预期违约规则的适用情形解释为严格意义上的拒绝履行,其中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应当指...
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的司法适用
2、守约方有确凿的证据证明默示预期违约方在履行期到来之后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这一点,预期违约和不安抗辩权是一致的。虽然《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并没有明确规定需要守约方提供证据证明,但既然是默示预期违约就得要求预见的一方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在履行期到来后不能或不可能履约,否则就会产生守约方滥用权力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