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核设施营运单位防灾减灾处置保障能力水平
本报讯为督促核设施营运单位全面落实核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防灾减灾处置保障能力和水平,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有关通知要求,生态环境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华北监督站)近日组织开展田湾核电站防灾减灾专项检查。检查涵盖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执行、应急物资库房管理、防汛防台风应对、应急响应人员准备...
核安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未实施质量保证体系案)
由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整顿:……(二)核设施营运单位或者为其提供设备、工程以及服务等的单位未建立或者未实施质量保证体系的;……”的规定,综合考虑该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后果,以及你单位配合调查取证...
...号机组核岛基础浇筑第一罐混凝土前准备情况核安全检查报告》的函
(四)针对营运单位经验反馈专职工作人员配置不足、部分经验反馈工作存在反馈不到位和反馈内容错误等问题,营运单位应加强经验反馈体系建设,配备充足的经验反馈工作人员,提高专业技能,确保经验反馈体系运转有效。对于检查组提出的整改要求,营运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并将改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按要求提交国家核安全局和生态环境...
...号机组核岛基础浇筑第一罐混凝土前准备情况核安全检查报告》的函
(五)针对监理单位的职责定位,营运单位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监理单位对总承包单位监督的有效性,发挥监理单位独立监督作用。对检查组提出的整改要求,营运单位应在3号机组核岛FCD前完成整改,将改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按要求提交国家核安全局和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中国能建:关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整顿:(一)核设施营运单位未设置核设施纵深防御体系的;(二)核设施营运单位或者为其提供设备、...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核设施安全监管建设项目环保验收、清洁生产审核、排污许可证管理、综合信息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核设施安全监管处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微博■政务微信□...
国家核安全法草案进入三审
暴乱等情形或者受害人故意造成的除外。”“为核设施营运单位提供设备、工程以及服务等的单位不承担核损害赔偿责任。核设施营运单位与其对核损害赔偿责任有约定的,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按照约定追偿。”“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通过投保责任保险、参加互助机制等方式,作出适当的财务保证安排,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履行核损害赔偿...
4·15丨“核”你有关的这些生态知识,必须get!
核安全是指对核设施、核材料及相关放射性废物采取充分的预防、保护、缓解和监管等安全措施,防止由于技术原因、人为原因或者自然灾害造成核事故,最大限度减轻核事故情况下的放射性后果。公民、组织有关核安全的权利和义务核设施营运单位以及核安全设备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单位应当聘用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与核设施...
核安全法草案三审 进一步强化核设施营运单位的责任
据新华社北京8月28日电(记者高敬)核安全法草案28日第三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三次审议稿在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放射性废物处置、核损害赔偿等多个方面进一步强化了核设施营运单位的责任。草案三审稿规定,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提供相应的劳动防护和职业健康检查,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核安全法草案:核设施营运单位对核安全负全面责任
中国网4月24日讯(记者金慧慧)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4月24日至4月27日在京召开,会议第二次审议核安全法草案。草案第五条中规定,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材料持有单位对核安全负主要责任。有的常委会委员和社会公众提出,这类单位应当对核设施、核材料、从业人员和公众以及环境安全承担全面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