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关注|《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开始实施 这些属于违法行为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相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尚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条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退还所收费用,予以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
厦门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试行)
第四条生态环境部门对适用不予行政处罚的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变化情况以及行政执法实际适时予以调整。对于清单未列明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不予行政处罚的,不得给予处罚。第五条对于符合不予行政处罚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
依法查处校外培训违法行为!教育部详解《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办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培训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予以从重处罚,规定了责令限期改正,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直至责令停止招收学员、吊销许可证件的处罚。8.问:对校外培训机构聘用有性侵前科等违法犯罪人员为学生开展培训的行为,如何处罚?答:校外培训...
宁夏市场监督厅发布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行政处罚...
《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规定:较低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信息自公示之日起届满三个月的,停止公示。结合宁夏实际,对“较低数额罚款”进行了量化规定,即:较低数额罚款是指按照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原则处以三千元以下(含本数)罚款。但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价值总额达一万元以上(含本数)的,不视...
《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合规问答手册
“到2023年底前,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普遍建立,基本实现行政裁量标准制度化、行为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确保行政机关在具体行政执法过程中有细化量化的执法尺度,行政裁量权边界明晰,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金融监管总局拟发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坚持三项原则
《办法》还明确了“从旧兼从轻”原则,即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行政法规、银行保险监管规定(www.e993.com)2024年6月2日。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对于处罚时效,《办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和行政...
为规范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行为,指导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依法、规范、公平、公正行使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裁量权,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省林草局研究制定了《云南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裁量权实施办法》《云南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云南省林业和草原...
...机制之完善——关于《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联动执法实施办法》的…
事实上,从规范依据来看,例如行政处罚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均未对“违法行为地”或者“主要违法行为地”作明确的概念解释。在处理跨区域互联网市场交易违法行为这类违法行为与违法结果相分离、违法行为具有连续性和跨行政区域性的典型案件时,传统的违法...
落实《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依法推进校外培训治理 | 关注
近日,教育部印发《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简称《办法》),明确规定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管辖和适用、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处罚程序和执行等问题。《办法》并非要全面禁止校外培训,而是要依法管理校外培训,让合规者受到保护,让违法者付出代价,使校外培训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正确理解《办法》的立法精神和立法背...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就《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在立法目的上,《办法》重在使校外培训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对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立规定则,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合法权益给予保护,使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在立法原则上,《办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要求实施校外培训行政处罚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程序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