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嘉康医药有限公司等11家药品经营企业采取暂停销售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2024-04-29 16:40:35 - 中国质量新闻网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圳市嘉康医药有限公司等11家药品经营企业采取暂停销售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2024年第41号
经监督检查,深圳市嘉康医药有限公司等11家药品经营企业综合评定结论为不符合要求,存在严重药品质量安全隐患。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及《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一条规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采取暂停销售的风险控制措施,现予以公布。
序号
企业名称
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
综合评定结论
风险控制措施
1
深圳市嘉康医药有限公司
粤BA755000717
不符合要求
暂停销售(配送)
2
深圳市好一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粤BA755000736
不符合要求
暂停销售(配送)
3
广东大川药业连锁有限公司
粤BA769000535
不符合要求
暂停销售(配送)
4
时珍本草(广东)大药房有限公司
粤BA769000721
不符合要求
暂停销售(配送)
5
东莞市时珍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粤BA769000150
不符合要求
暂停销售(配送)
6
广东明德堂医药有限公司
粤BA769000547
不符合要求
暂停销售(配送)
7
广东恒健大药房有限公司
粤BA769000560
不符合要求
暂停销售(配送)
8
广东汇延堂医药有限公司
粤BA769000740
不符合要求
暂停销售(配送)
9
广东莞药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粤BA769000754
不符合要求
暂停销售(配送)
10
东莞市乐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粤BA769000642
不符合要求
暂停销售(配送)
11
广东厚寿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粤BA769000648
不符合要求
暂停销售(配送)
企业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检查处理结果要求暂停销售,排除质量安全隐患后,向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整改报告,经复查符合条件后予以解除风险控制措施。
特此通告。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