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评估机构被罚没542万,2名签字评估师停止从业1年
突发!评估机构被罚没542万,2名签字评估师停止从业1年
2024-01-23北京市财政局:坤疆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公示
处罚事由:坤疆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坤疆评字〔2021〕第J1130号等52份评估报告经专家技术论证,认定为有重大遗漏的资产评估报告。
处罚结果:警告、停业六个月、没收违法所得903,816元,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罚款4.519,080元。
坤疆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签字评估师郭腾飞行政处罚公示
坤疆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签字评估师李春华行政处罚公示
坤疆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公示
日期:2024-01-23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从业人员违规执业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财监督〔2024〕3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坤疆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
处罚事由:坤疆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坤疆评字〔2021〕第J1130号等52份评估报告经专家技术论证,认定为有重大遗漏的资产评估报告。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
处罚结果:警告、停业六个月、没收违法所得903,816元,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罚款4.519,08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1.12
处罚机关:北京市财政局
坤疆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签字评估师郭腾飞行政处罚公示
日期:2024-01-23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从业人员违规执业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财监督〔2024]35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郭**
处罚事由:坤疆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坤疆评字〔2021〕第J1130号等52份评估报告经专家技术论证,认定为有重大遗漏的资产评估报告。郭**作为52份资产评估报告的签字评估师,对相关问题负有责任。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四十四条第五项
处罚结果:警告,并责令停止从业一年。
处罚决定日期:2024.1.12
处罚机关:北京市财政局
坤疆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签字评估师李春华行政处罚公示
日期:2024-01-23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从业人员违规执业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财监督〔2024〕3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李**
处罚事由:坤疆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坤疆评字〔2021〕第J1130号等52份评估报告经专家技术论证,认定为有重大遗漏的资产评估报告。李**作为52份资产评估报告的签字评估师,对相关问题负有责任。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四十四条第五项
处罚结果:警告,并责令停止从业一年。
处罚决定日期:2024.1.12
处罚机关:北京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