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4-04-09 01:32:17 -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86证券简称:*ST围海公告编号:2024-026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

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公司及各相关方正在积极推进会计差错更正后对相关年度的定期报告更正工作,由于此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年度较多、工作量较大,公司将延期至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相关会计差错更正后相关财务信息的披露工作。

2、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数据的期初数根据公司会计差错更正后的数据进行确定。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围海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2023年12月修订)》规定,“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分别在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十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可能导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及具体情况;上一年度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应当说明涉及事项是否消除,仍未消除的应当说明具体情况;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类型、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上是否与会计师事务所存在重大分歧。”

经公司自查并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所”)交流沟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情况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如下:

一、2022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的消除情况

(一)2022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的形成基础

1、围海股份子公司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千年设计公司”)对内部各分公司采取承包分成经营模式(分成比例通常在50%-80%),各分公司以上海千年设计公司名义承接承做项目。2022年10月围海股份协调相关方开展上海千年设计公司总、分公司对账工作,通过对账各方提供的资料,会计师发现上海千年设计公司2020年之前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项目成本,可能导致以前年度成本和净资产确认不恰当。同时会计师还发现,对账期间提供的资料与以前年度审计时上海千年设计公司管理层向会计师提供的资料出现重大不一致,且无合理解释。

截止审计报告日会计师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以上事项对上海千年设计公司所涉各会计期间损益、净资产的影响,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金额及披露作出调整。

2、上海千年设计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13,570.03万元、营业成本22,764.89万元,净利润-32,991.95万元,占围海股份净利润的42.05%。营业成本中薪酬9,543.59万元,外包成本、技术服务费合计9,745.64万元。会计师对成本实施了检查合同条款、检查设计成果文件、函证、分析性复核等审计程序,但仍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证实成本的真实性、完整性,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金额及披露作出调整。

3、围海股份收购上海千年设计公司形成的商誉账面原值为70,080.50万元,累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70,080.50万元,其中2022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4,466.92万元。

围海股份于2022年根据仲裁裁定确认了收购上海千年设计公司剩余股权价值23,099.35万元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围海股份于2022年对该股权投资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11,378.87万元。

会计师对围海股份提供的商誉及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测试的相关资料执行了复核等必要的审计程序,但由于本报告前述事项1和2的影响,会计师无法判断以上事项对商誉减值金额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金额的影响,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金额及披露作出调整。

上述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书》[中兴华审字(2023)第020843号]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

(二)针对消除无法表示意见的措施

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对2018年度至2022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所述事项,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

二、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经和中兴财所沟通,公司目前暂未发现可能导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及具体情况,公司与会计师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类型等事项上目前尚未发现重大分歧。

三、其他说明

鉴于公司及各相关方正在积极推进会计差错更正后对相关年度的定期报告更正工作,2023年年度财务数据的期初数由公司根据会计差错更正后的数据进行确定。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86证券简称:*ST围海公告编号:2024-025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立案受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

3.涉案的金额:股权价值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案件尚未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人”)于近日收到上海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关于“(2024)沪仲案字第1980号争议仲裁案”仲裁通知书》,公司对上海千年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年投资”)、仲成荣、王永春、罗翔、汤雷提起仲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仲裁各方当事人

申请人: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一:上海千年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二:仲成荣

被申请人三:王永春

被申请人四:罗翔

被申请人五:汤雷

(二)仲裁请求

1、裁决五被申请人立即将其持有的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变更至申请人名下。

2、裁决五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支出的律师费、财产保全申请费、保全责任担保费等相关费用。

(三)事实与理由

根据《盈利补偿协议》的约定以及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7-2019年度经年度审计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实际净利润数”)未能达到被告承诺的净利润。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的,申请人应先以其持有的申请人股票进行赔偿,股票补偿不足的,以现金进行补偿。被申请人需补偿申请人的金额已远大于被申请人持有的公司股票价值,因此申请人提起本申请要求被申请人将持有的公司股票变更至申请人名下以抵扣补偿金。

关于被申请人应现金补偿部分及迟延违约金部分,申请人将于后续再度向被申请人主张。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案件尚未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相关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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