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建立健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

2024-05-17 17:32:00 - 红星新闻

5月17日,国新办召开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配套政策有关情况。

据了解,今年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指导各地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提出可以给予融资支持的房地产项目“白名单”。提出城市政府推动符合“白名单”条件的项目“应进尽进”,商业银行对合规“白名单”项目“应贷尽贷”,满足在建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房地产项目如何进入“白名单”?会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肖远企进行了回应。

金融监管总局:建立健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

肖远企介绍,除了此前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近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还要发布《关于进一步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 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的通知》,建立健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深刻认识房地产工作的人民性、政治性,继续坚持因城施策,以城市为主体、以项目为中心,全力支持应续建项目融资和竣工交付,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肖远企表示,融资协调机制是由城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城建住房和金融的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及金融机构为成员单位,组建工作专班,开展集中办公。城市协调机制主要是汇总辖内房地产项目情况,按照条件和标准审核“白名单”项目,对于暂时不符合条件与标准的项目,要督促有关各方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解决相应问题,使其符合“白名单”的项目条件和标准。

肖远企介绍,“白名单”由房地产项目公司自愿申报,所在城市的区县预审并提出名单。城市协调机制组织甄别审查,符合条件与标准的纳入“白名单”,不符合条件与标准的要实施整改,推动问题解决,形成闭环管理机制。另外,城市协调机制要负责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流程,合理确认预售监管资金的额度。同时,要压实房地产企业和房地产项目公司的责任。

红星新闻首席记者 张炎良 北京报道

编辑郭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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