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7 09:15:00 -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87证券简称:中电港公告编号:2024-025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自贸西街151号招商局前海经贸中心一期A座20层R1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继国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69,643,6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59,900,097股的74.96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30,086,7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59,900,097股的43.43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39,556,9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59,900,097股的31.524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6,733,1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59,900,097股的4.833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7,581,1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59,900,097股的0.99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9,152,0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59,900,097股的3.836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9,636,5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726,0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7%;反对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9,636,5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726,0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7%;反对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9,636,5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726,0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7%;反对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9,636,5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726,0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7%;反对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9,636,5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726,0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7%;反对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8,737,4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6%;反对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726,0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7%;反对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总数为270,899,114股,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7,883,1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09%;反对1,760,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972,6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073%;反对1,760,4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9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2,199,4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1822%;反对8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4%;弃权27,356,40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80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288,9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2876%;反对8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90%;弃权27,356,40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4733%。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2,280,1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1964%;反对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27,356,40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80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69,6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5073%;反对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3%;弃权27,356,40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473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选举朱颖涛先生、刘迅先生、李俊女士、杨红女士、曹蓓女士、蔡靖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10.01选举朱颖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69,626,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6,716,4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5%。

朱颖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2选举刘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69,626,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6,716,4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5%。

刘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3选举李俊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69,627,4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6,716,9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9%。

李俊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4选举杨红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69,627,4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6,716,9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9%。

杨红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5选举曹蓓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69,627,4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6,716,9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9%。

曹蓓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6选举蔡靖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69,626,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6,716,4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5%。

蔡靖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选举蔡元庆先生、王明江先生、李文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11.01选举蔡元庆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69,626,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6,716,4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5%。

蔡元庆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2选举王明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69,626,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6,716,4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5%。

王明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3选举李文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69,627,4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6,716,9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9%。

李文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选举钟麟先生、王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结果如下:

12.01选举钟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69,626,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6,716,4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5%。

钟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2.02选举王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69,627,4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6,716,9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9%。

王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喻永会、李长红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001287证券简称:中电港公告编号:2024-026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7日以现场通知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一致推举的董事朱颖涛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同意豁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关于召开董事会的会议通知期限,即董事会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的义务。全体董事确认对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无异议,不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申请撤销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也不会就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提出其他任何异议或权利主张。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朱颖涛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成员如下表,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兼任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同意续聘刘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兼任法定代表人),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续聘肇敏女士、张文学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田茂明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同刚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续聘谢日增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税前)由每人每年9.6万元人民币调整为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按月发放。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蔡元庆、王明江、李文智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另行发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此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及会议召开日时间待定,具体以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001287证券简称:中电港公告编号:2024-027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于2024年5月1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7日以现场通知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一致推举的监事钟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同意豁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关于召开监事会的会议通知期限,即监事会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的义务。全体监事确认对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均无异议,不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申请撤销本次监事会会议决议,也不会就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提出其他任何异议或权利主张。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钟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001287证券简称:中电港公告编号:2024-028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港”或“公司”)于2024年4月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分别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成员、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为更好提高会议效率,顺利衔接换届工作,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兼任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朱颖涛先生(董事长)、刘迅先生、李俊女士、杨红女士、曹蓓女士、蔡靖先生

2、独立董事:蔡元庆先生、王明江先生、李文智先生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述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的附件。

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文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的附件。

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具体成员如下:

1、非职工代表监事:钟麟先生(监事会主席)、王炜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唐艳丽女士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监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以及《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的附件。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总经理:刘迅先生

2、副总经理:肇敏女士、张文学先生

3、财务总监:田茂明先生

4、董事会秘书:刘同刚先生

刘迅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的附件。其余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田茂明先生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后,认为田茂明先生具备履行职业的财务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财务总监任职资格。

董事会秘书刘同刚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刘同刚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备与董事会秘书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个人道德,具有履职能力。

五、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董事会聘任谢日增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谢日增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相关的履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谢日增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六、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755-82538660

邮箱:zdgdb@cecport.com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留仙大道3333号塘朗城西区A座25层

七、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周继国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董事长职务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也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周继国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东共青城亿科合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26.5279万元出资份额,出资比例4.8663%。周继国先生将继续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做的承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的规定。

因任期届满,吕飞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也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吕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因任期届满,尹顺川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也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尹顺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因任期届满,周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也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周杰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东共青城亿科合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30.0828万元出资份额,出资比例1.9434%。周杰先生将继续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做的承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的规定。

因任期届满,陈红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也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陈红星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东共青城亿科合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5.3170万元出资份额,出资比例0.7378%。陈红星先生将继续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做的承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的规定。

因任期届满,姜帆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姜帆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间接股东共青城亿科合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8.2540万元出资份额,出资比例1.3336%。姜帆先生将继续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做的承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的规定。

以上人员在担任相关职务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换届离任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八、备查文件

(一)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肇敏女士,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国际贸易专业学士。2001年7月至2014年9月,历任器材深圳产品部经理助理、商务部经理、运营总监、副总经理;2014年9月至2018年3月,任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管理者代表;2015年5月至2021年4月,历任广东亿安仓经理、执行董事;2020年1月至2021年3月,任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3月至今,任中电港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肇敏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东共青城亿科合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42.5292万元出资份额,出资比例2.0167%;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文学先生,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学士、企业管理人力资源方向硕士。2001年11月至2014年9月,历任器材深圳人力资源经理、内控主任、公司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2014年9月至2019年11月,任中电港有限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18年11月至2020年7月,任深圳中电蓝海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任中电信息综合开发部总经理;2020年6月至2021年3月,任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2021年3月至今,任中电港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文学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东共青城亿科合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49.4286万元出资份额,出资比例2.6461%;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田茂明先生,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专业硕士,高级会计师。2003年7月至2004年11月,山东匡山经贸有限公司会计;2004年11月至2011年5月,历任中国电子器材淄博分公司主管会计、山东分公司主管会计、总公司主管会计、华北公司财务资产部经理;2011年5月至2019年5月,历任深圳市中电华星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总经理助理兼财务总监;2019年6月至2022年1月,任珠海南方软件园发展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20年9月至2021年9月,任广东中电亿科电子器材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9月至2024年5月,任中电光谷联合控股有限公司(HK00798)首席财务官(CFO),2022年1月至2024年5月,任武汉零度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任烟台中电智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田茂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同刚先生,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士、企业管理专业硕士。2011年7月至2022年12月,历任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主管、经理,资本运营部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董事会秘书;2023年4月至2024年4月,任液流储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同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谢日增先生,198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学士、法律专业硕士。2014年7月至2017年1月,任纳新控股有限公司客户经理、法务、总经理助理;2017年2月至2021年2月,任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资深证券事务专员。2021年3月至今,任中电港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日增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间接股东共青城亿科合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5.4563万元出资份额,出资比例1.0836%;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1287证券简称:中电港公告编号:2024-029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独立董事蔡元庆、王明江、李文智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津贴调整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8月1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职责与任免程序、履职方式、履职保障等方面内容,特别是对独立董事的任职家数及年度现场办公时长等均提出更高的要求,即要求独立董事投入更多时间和精力参与上市公司治理。

为进一步落实独立董事的履职保障,实现独立董事履职责任与激励相匹配,有效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与专业咨询作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水平,拟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税前)由每人每年9.6万元人民币调整为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按月发放。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次公司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水平,该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001287证券简称:中电港公告编号:2024-030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和有效期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2023年5月6日公司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协定存款协议,2023年7月6日公司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协定存款协议,2023年8月4日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思尼克技术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协定存款协议,本金及收益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5月17日获得收益5,903,368.34元。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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