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张堰全链条法治保障,助力农民集中居住有序推进

2024-05-17 23:30:37 - 媒体滚动

转自:上观新闻

编者按

近日,上海市司法所法治赋能基层治理首批32个试点项目全部落地见效。社区治理、“两旧一村”、电梯加装、乡村振兴、营商环境、毗邻区共治……六大方面特色项目,有效打通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法治赋能基层治理”专栏将为您一一呈现。

金山张堰全链条法治保障,助力农民集中居住有序推进

全链条法治保障

助力农民集中居住有序推进

金山区司法局张堰司法所

金山张堰全链条法治保障,助力农民集中居住有序推进

随着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战略向纵深推进,推进农民集中居住成为了保护耕地资源、实现集约发展、优化镇村布局结构、改善农民生活条件的重大民生工程。在运用法治化保障农民集中居住过程中,张堰司法所牢固树立服务党委政府法治建设、服务广大群众法律需求的“双服务”理念,实施全链条保障,有效应对“农民集中居住”这一基层社会治理新挑战。

01项目背景

张堰镇自2021年开始启动农民集中居住工作,共建有两处农民集中居住点,分别位于百家村(涉及百家村村民32户)和鲁堰村(涉及全镇8个村农民318户,是金山区最大的农民集中居住项目)。百家村集中居住点已完成入户居住29户,入住率超过90%,鲁堰集中居住点分两期,第一期238户已陆续完成验收交付,第二期80户预计于2023年11月底完工,入住率接近30%。

农民集中居住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征集群众集中居住意愿、集中居住房型确认、工程质量监督、历史遗留农民宅基地买卖等多方面、多环节问题。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张堰司法所注重问题导向,全过程运用法治保障将农民集中居住落到实处,解决潜在的各类隐患。

02项目内容

(一)充实农民集中居住针对性法律服务,立足公开、透明、规范,保障集中居住“移得顺利”

在农民集中居住项目推进前期,农民对集中居住政策不了解,集中居住意愿不强,认为房屋质量难以得到保证,担心选房存在“暗箱操作”,因此在属地村前期意愿征求、宣传阶段呈现不配合甚至“唱反调”现象。同时,因集中居住引起的家庭宅基地确权及历史遗留私有化买卖宅基地两个方面矛盾纠纷隐患凸显。对此,张堰司法所充分发挥法治保障职能和公共法律服务优势,夯实农民集中居住法治前期基础。

一是规范实施农民集中居住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审核。司法所与党政办、规建办协同推进农民集中居住法治审核制度,初审事项涉及的法定权限、草案形成程序和草案内容的合法性,并邀请外聘法律顾问参与论证,确保风险可控,制定规范性文件《张堰镇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实施细则》。

二是收集问题,制定公共法律服务指引。司法所借助“点小、面多、业务专”为特点的公共法律服务点位,收集农民集中居住矛盾纠纷,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分类登记。在收集信息的基础上制定张堰镇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引及7大类19项服务目录。

三是引入公证服务,保障环节公开透明。集中居住工作中,施工招标和选房选址是集中居住的重点环节,农民高度关注。司法所积极引入区公证资源,邀请金山公证处对项目施工单位招标、摇号选房进行2场公证,做到两个环节公开透明,并对招标、选房结果进行公示。

四是落实针对性法治宣传。司法所将集中居住项目政策解读、法律宣传、问题解答等纳入公共法律服务年度清单,依托“留溪法韵”微课堂平台,对群众集中反映的“宅基地买卖、资格确认、审核口径”问题,邀请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集中居住工作人员等在9家行政村开展法治宣讲、政策解读37场,现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集中居住项目政策解读,惠及群众2000余人。

五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摸化解。将农民属地村调委会作为贴近村民、融入群众最强有力的抓手,组织各村调委会主动排摸符合集中居住条件、宅基地买卖政策不明、征收补偿款分割有争议的村民名单,汇总形成集中居住矛盾纠纷“一本账”,引导集中居住矛盾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里、棣上屋檐下。自集中居住项目推进以来,已累计排摸出纠纷隐患37起,成功签订调解协议书36份,引导至诉讼途径解决1起,纠纷化解率100%。

(二)聚焦项目建设难点堵点,引导民事民议、公众监督,保障集中居住“造得牢靠”

在农民集中居住房建设过程中,针对群众对施工图纸的改动需求、群众对集中居住建设质量不放心等问题,以及在整体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农民工欠薪、工程合同纠纷,司法所注重跨前一步、源头治理,积极引导群众参与项目建设法治化自治。

一是法治保障民事民议落地。在房屋建设过程中,针对较高比例的农民提出的修改施工图,以满足群众居住建设项目的个性化需求,司法所与镇规建办共同启动项目施工方案可协商机制。对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协商事项,由镇规建办邀请专业技术人员、政府部门代表参加,将协商议事内容经法律顾问审核。如鲁堰集中居住项目建设中,群众集中反映要将原屋顶设计方案由平顶改为斜顶,通过组织3次群众协商议事,充分保障群众权益。

二是挖掘民主监督潜力。司法所与相关村委共同挖掘民主监督潜力,邀请村中有威望、熟悉建设业务的代表对项目施工进度进行全程监督,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让群众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吃下“定心丸”。如在百家村集中居住项目,32户村民推选5名老党员成立监督小组,每周不定时前往施工现场,监督施工全过程,向规建办反应存在问题,向村民反馈问题解决情况,实现上通下达的监督机制,获得村民一致好评。

三是化解项目施工纠纷。集中居住项目建设过程中,司法所牵头镇平安办、派出所、规建办建立农民集中居住建设工程纠纷排查化解机制,落实各方主体责任。累计开展集中居住类矛盾纠纷排摸17次,排摸纠纷共计72件,化解72件;针对农民工欠薪纠纷,司法所、平安办、规建办每年年底定期邀请施工单位开展农民工工资落实情况协调会,研究欠薪情况,预防欠薪激化风险。自2022年起,张堰镇累计开展农民工工资落实协调会3次,落实民工工资发放600余人次,金额2000余万元,有效预防6起群体性欠薪纠纷发生,涉及人数80余人。

(三)织密集中居住法治保障体系,完善基层治理,保障集中居住农民“住得安心”。

农民集中居住后,原有居住格局、生活方式、邻里关系发生变化,入住后的农民能否适应集中居住的新模式,如何升级管理效能推动既有管理模式转型,真正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的“质”变,是农民集中居住后产生的新问题、新挑战。张堰司法所着力构建适配集中居住的基层治理模式,由原先的“村落化”管理向“社区型”管理升级,促进基层民主协商健康发展,推动基层治理能力稳步提升。

一是推进基层依法民主协商议事。制定《关于张堰镇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民主协商议事工作方案》,充分调动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营造有序参与、平等议事、凝聚共识的良好协商氛围,让群众真正参与到具体的决策过程中,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司法所引导两个集中居住区将村规民约、积分制作为集中居住点自治重要抓手。将关乎集中居住区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等纳入协商范畴,合理确定协商内容。将群众集中反映的如养宠、平移点停车、毁绿种菜等问题纳入村规民约细则。目前,百家竹舍、留溪雅苑集中居住平移点村规民约总则与细则均已完成公示并实施,并在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是防范风险,规范集中居住出租、买卖。针对集中居住点房屋租赁及买卖问题,司法所与各村形成定期排摸机制,安排村法律顾问对有交易需求的群众开展租赁、买卖合同法治审核,确保合同依法有效,规避今后易出现的买卖纠纷,累计已协助审核2份集中居住点房屋租赁合同,确保群众租赁买卖无忧。

03工作成效

张堰司法所协助地方党委政府推进农民集中居住过程中,始终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帮助解决问题,以“全链条”法治保障农民集中居住推进,打造了具有张堰特色的农民集中居住“四大体系”。

(一)打造高效便民的集中居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以“留溪法韵”等公共法律服务活动品牌为载体,制定农民集中居住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清单、手册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引及服务目录,涵盖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公证服务、法律援助等各个方面,每项服务产品均详细列明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流程,纵向上打通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横向上充盈公共法律服务内容,切实为农民集中居住提供高效便民的公共法律服务。

(二)打造完善规范的法制审核体系

由司法所牵头并配备4名法治审核人员(司法所2名、公职律师1名、镇法律顾问1名),落实法治审核制度。对镇党委政府、村委的涉及农民集中居住事项讨论、合同签订等涉及的重大法律问题,必须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做到应审尽审。

(三)打造严密稳定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

司法所坚持将非诉讼机制挺在最前面,完善大调解格局,将助力农民集中居住作为重点任务进行进度分解并落实相关职能部门责任。指导各村居开展集中居住类农村家庭财产、赡养等矛盾纠纷排摸预防,对建筑施工类纠纷,尤其是项目上可能存在的农民工欠薪纠纷,责任部门定期对排摸出的潜在风险,及时发布针对性预警方案,互通信息,落实责任,形成纠纷排摸、发现、化解闭环模式。

(四)打造共商共议的协商议事法治保障体系

通过积极探索基层民主协商平台及机制建设,充分调动村民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营造有序参与、平等议事、凝聚共识的良好协商氛围,合法合理解决关乎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细化村规民约,用活村规民约,在村规民约总则的基础上形成具有平移点位特色的若干实施细则,相关经验做法被《组织人事报》、市区两级媒体转载。

04下一步工作

下阶段,张堰司法所将继续总结经验,巩固公共法律服务、法制审核、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民主协商议事四大体系法治支撑,为农民集中项目提供全链条法治保障,使农民集中居住点的村民真正实现集中居住的“红利”。

来源|市司法局促进法治处

供稿|金山区司法局

编辑|冯小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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