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措施》一席谈│国家矿山安监局云南局党组书记、局长 蔡建军

2024-05-17 15:10:40 -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

转自: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硬措施》一席谈│国家矿山安监局云南局党组书记、局长  蔡建军

确保刚性落实 切忌“松宽虚软”

扭转矿山安全生产被动局面

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以下简称《硬措施》)从八个方面明确了“做什么、怎么做、不做怎么办”的具体要求,可谓响鼓重锤、针针见血。云南作为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风险都很突出、安全压力都很大的省份,矿山安全生产总体仍然处于被动局面,不折不扣地把《硬措施》落地落实,既是矿山行业领域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又是解决云南矿山安全发展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的迫切要求。确保《硬措施》刚性落实、取得实效,必须从认识、定位、举措、执行四个维度深刻领会、深度发力。

认识要到位,忌“松”。《硬措施》关切的是矿山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反弹的严峻形势,聚焦的是矿山领域新旧交织的“内伤、外伤、天灾、人祸、短板、弱项”。从一个“硬”字,就能够直观感受到其重要性、紧迫性和特殊性。贯彻落实《硬措施》,必须首先在认识上紧起来,切忌思想松懈,抽象化、一般化等闲视之。一方面,要深刻认识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切实把《硬措施》作为悬在头顶的“利剑”,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如履薄冰的紧迫感抓落实;另一方面,要深刻领会《硬措施》的具体要求,将之作为推动解决问题、防控风险的“宝剑”,善于站在政治的高度督促、用执法的辣度倒逼抓落实。同时,针对云南局督查检查发现部分地区和企业一传了之、一转了之的情况,要及时向地方党政领导反映情况、高位推动,加强督政查企,进一步完善抽查、约谈、报告等常态化工作机制,督促增强抓好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定位要精准,忌“宽”。《硬措施》对政府、监管、监察、企业等的责任进行了明确,划出了重点,在贯彻落实过程中,“对号入座”是应有之义。然而,我们在督查检查中发现,部分矿山企业搞形式主义,“上下一般粗”地贯彻落实,其效果可想而知。贯彻落实好《硬措施》,各层级、各单位都必须精准定位,既要弄清楚“我在哪里、该干什么”,又要弄清楚“敌人在哪里、怎么消灭敌人”,切忌泛泛而谈、失之于宽。作为矿山安全国家监察机构,我们必须加大督政查企力度,切实发挥“兜底”作用,推动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举措要严实,忌“虚”。《硬措施》聚焦矿山安全生产“一件事”全链条中的薄弱环节,每一项内容都极具针对性。在推进《硬措施》落实落地的过程中,既要一项一项细化具体举措,又要举一反三查摆本地、本矿存在的突出问题,拿出管用措施,做到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切忌华而不实、落虚落空。近年来,云南矿山安全生产情况较以往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事故多发、问题交织、基础薄弱、能力不足的“基本盘”,以及隐患屡查屡有、事故屡屡重蹈覆辙的“基本面”仍未改变,防范遏制矿山事故还存在诸多问题。对此,我们必须以贯彻落实《硬措施》为契机和抓手,在督政、查企、事故查处上奔着问题去、盯住问题改,在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条例》、推动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上统筹发力、挂图作战,切实提升质效。同时,聚焦隐蔽致灾因素普查、重大灾害“戴帽”和防治、完善“双控机制”、夯实安全基础、强化科技支撑、提升应急能力等环节的突出问题,补齐“一件事”全链条中的短板弱项。

执行要过硬,忌“软”。贯彻落实《硬措施》,必须有言出法随、朝督暮责的韧劲,动真碰硬、重典治乱的决心,切实做到刚性落实,切忌绵软无力、打折扣、搞变通。结合云南矿山安全生产实际,首先,要坚决深化作风转变,在深化执法作风整顿、不断转变监察作风的同时,着力督促州县政府、监管部门、矿山企业匡正担责之风、严管之风、抓落实之风,当好“施工队长”。其次,要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对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不清、灾害等级“戴帽”不准、瓦斯防治能力不达标、“双回路”等基础设施不完善、未按要求实现综采综掘等的煤矿,坚决不允许复产复建。再其次,要坚决高压“打非治违”,用足用好明查暗访、有奖举报、远程监察等手段和“三个一律”处置措施,铁腕整治“七假五超三瞒三不两包”、私挖盗采、以采代建、以采代探、尾矿库擅自加高扩容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坚决加强事故追责,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加大追责力度,特别是对迟报、瞒报事故行为,要约谈政府、部门和企业上级公司主要负责人,持续增加“不能出事故、出不起事故、不敢瞒事故”的压力,切实凝聚防范遏制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合力,推动矿山行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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