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17 02:31:16 - 上海证券报

七、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附件1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4万吨/年环保溶剂(MDBE)项目受市场环境影响,产品价格下降,本期共实现效益4,154.58万元,未达到预期效益目标5,177.90万元。

注2:3万吨/年脂肪醇项目本期共实现效益8,888.50万元,达到预计效益目标5,166.00万元。

注3: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1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4万吨/年环保溶剂(MDBE)项目”以及“3万吨/年脂肪醇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546.5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节余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6,622.47万元。

注4:35000吨/年受阻胺类光稳定剂项目累计投入金额50,189.8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28,427.43万元,募集资金投资进度94.76%。

注5: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8,710.7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5,550.48万元,募集资金投资进度111.01%。

注6: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形成的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扣除支出的净额也一并投入至项目建设中,故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资金已超过计划使用金额。

注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8:“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9:“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件2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217证券简称:元利科技公告编号:2024-020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减当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因公司目前处于回购股份期间内,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249,679,653.29元,计提盈余公积1,173,030.57元,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49,679,653.29元。基于对公司持续经营和未来长远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会在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结合公司的现金状况,拟定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0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8,185,280股,以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933,300股后的总股本206,251,98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股利82,500,792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3.04%。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了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充分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的发展战略。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的方案。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综合考量,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稳定的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217证券简称:元利科技公告编号:2024-022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借款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情况

为保障公司健康、平稳地运营,根据2024年度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固定资产贷款、信托融资及贸易融资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上述授信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之间可以调剂使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相关授权及期限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金额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融资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217证券简称:元利科技公告编号:2024-025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现行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按规定的施行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对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217证券简称:元利科技公告编号:2024-018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1,0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47人。

天职国际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22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5.1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03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涉及人员24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周春阳,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从事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张月芹,202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肖小军,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7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217证券简称:元利科技公告编号:2024-021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合格专业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证券、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10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流动性好、中高风险及以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的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债券、基金等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授权额度可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24个月内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的利用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高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有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10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及范围

公司可购买证券、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的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债券、基金等理财产品。对要购买的理财产品,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与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

(五)委托理财期限

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且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24个月。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时,与相关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九)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向各金融机构购买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24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风险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与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项的有效开展及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包括但不限于证券、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等金融机构,公司董事会将视受托方资产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地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主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产品可能受到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及政策风险等多方面的影响。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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