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17 02:31:17 - 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217公司简称:元利科技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249,679,653.29元,计提盈余公积1,173,030.57元,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49,679,653.29元。基于对公司持续经营和未来长远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会在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结合公司的现金状况,拟定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0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8,185,280股,以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933,300股后的总股本206,251,98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股利82,500,792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3.04%。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若公司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所处的行业未发生变化。

(一)行业现状、格局和趋势

公司所处行业为精细化工行业,与基础化工行业相比,精细化工行业主要生产精细化学品,是在基础化学品的基础上进行深加工的产物。精细化工产品种类多、附加值高、用途广、产业关联度大,应用范围不断向纵深扩张,直接服务于国民经济的诸多行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各个领域。

精细化工行业在我国处于快速成长阶段,属于重点布局领域,得到政策的大力扶持,在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精细化工行业发展,国际化工巨头巴斯夫、陶氏杜邦、拜耳等不断加大行业布局,在我国,精细化工行业起步较晚,但正处于快速成长阶段,近年我国化工产业政策核心为“去产能、补短板”,主线为“调结构、促升级”,精细化工属于“补短板”和“结构升级”的重点布局领域,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

2022年,我国精细化工行业总产值约为5.7万亿元,同比增长16.3%,占化工行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3.7%。预计到2027年,我国精细化工行业总产值有望超过11万亿元。

未来,我国精细化工行业发展的总体趋势:首先,针对产业面临的安全、环保、高效、高端化发展的重大课题,从构建新型高效技术体系、实现源头创新入手,整合产业技术创新资源,引领科技资源向优势企业聚集;其次,加大典型化工产品及清洁生产成套工艺的创新开发力度;再次,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创新体系,全面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最后,加快发展功能材料、高端电子化学品、生活消费化学品、医用化工材料等专用化学品,以及特种添加剂、新型助剂、新催化剂等精细化学品,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及产品升级换代,促进我国精细化工产业由大国向强国迈进。

(二)市场地位

公司是精细化工行业细分领域的领军企业,是下游新材料应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品类多、附加值高、用途广等特点。随着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精细化工产品的开发和应用领域也在不断拓展。公司始终坚持科技引领和创新驱动,专注于主业优化、技术升级和资源利用,积极挖掘高端需求,丰富产品结构,促进产品的升级换代,持续发展绿色、高端精细化学品和新材料。公司凭借优良的产品性能和稳定的产品质量,与众多世界知名企业建立了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并在细分领域内具有很高的品牌影响力、认知度、美誉度。元利品牌也得到了国内外广大客户和相关专业机构的认可。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主要包括二元酸二甲酯系列、脂肪醇系列和特种增塑剂系列产品,公司的核心产品二元酸二甲酯、脂肪醇解决了国内无法自给的局面,实现了进口替代。公司现已形成技术专业化,产品高端化、精细化、系列化,生产规模化,市场国际化的发展模式。公司主要品种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较高,利润贡献不依赖于单一品种。公司通过不断完善产品线,形成了一体化的发展趋势,进一步强化了公司供应链稳定的优势和成本优势。公司重视运营安全,持续为客户提供稳定优质的产品供应,实现客户利益、股东利益的双赢。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81,297,295.19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8.70%,利润总额300,726,827.8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9,679,653.29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6.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177,496,551.76元,较去年同期增加5.9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17证券简称:元利科技公告编号:2024-016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6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维君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有效执行。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了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充分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的发展战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申请综合授信、借款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监事薪酬发放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217证券简称:元利科技公告编号:2024-023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作出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公司章程》修订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紧跟监管部门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拟修订的制度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部分制度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217证券简称:元利科技公告编号:2024-024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潍坊市昌乐县朱刘街道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8日

至2024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5月7日下午18: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4年5月8日9:30-11:30,13:00-14:3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联系地址:潍坊市昌乐县朱刘街道工业园

联系人:冯国梁、李新刚

电话:0536-6710522

邮箱:fengguoliang@yuanlichem.com

lixingang@yuanlichem.com

邮政编码:262400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17证券简称:元利科技公告编号:2024-026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账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55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76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5,088.9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223.0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6月17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2806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公司、子公司重庆元利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6月17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020年12月31日,公司、子公司山东元利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协商一致,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022年4月14日,公司、子公司重庆元利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潍坊元利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支行协商一致,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决定对募集资金账户予以注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成,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217证券简称:元利科技公告编号:2024-017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3年度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以上经营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公司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审慎使用该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217证券简称:元利科技公告编号:2024-015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6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刘修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姜宏青)》《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强)》《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祁庆生)》《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丁玲-已离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9)。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借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编号:2024-024)。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217证券简称:元利科技公告编号:2024-019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55号)核准,公司2019年6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760,000股,发行价为54.9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50,889,6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81,605,916.98元,余额为人民币1,169,283,683.02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7,053,683.0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2,230,000.00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9年6月17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6月17日进行了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28065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61,678,011.88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768,707,635.30元,本年度使用292,970,376.58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1,061,678,011.88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59,366,019.05元,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0.00元,项目完工转自有资金为人民币66,224,741.27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32,230,000.00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55,038,772.20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160700912902028811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1201007880170000052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3705016781080000166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3705016781080000166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县支行15434001040021937、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3705016781080000240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支行5521018080813666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支行37050167820800003696八个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子公司重庆元利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6月17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子公司山东元利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协商一致,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022年4月14日,本公司、子公司重庆元利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潍坊元利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支行协商一致,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注: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2010078801700000521)于2022年1月26日办理完成注销手续,子公司重庆元利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7050167810800001661)和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县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5434001040021937)于2022年1月27日办理完成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前述募集资金专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24日和2020年9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2万吨/年成膜助剂项目变更为23000吨/年受阻胺类光稳定剂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重庆元利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山东元利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重庆涪陵白涛工业园区变更为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朱刘化工园区。

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万吨/年成膜助剂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系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元利科技有限公司在重庆市涪陵区白涛化工园区内实施。

上述变更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

2、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1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受阻胺类光稳定剂项目的议案》,同意将“23000吨/年受阻胺类光稳定剂项目”变更为“35000吨/年受阻胺类光稳定剂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山东元利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潍坊元利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朱刘化工园区变更为昌邑下营化工产业园。

上述变更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

3、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1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项目总投资金额由5,000万元变更为13,000万元,项目原实施内容为:(1)加强对主导产品的工艺研究,推动产品不断创新升级,保持公司核心竞争力;(2)推进在研项目及新项目的工艺改进和产业化应用,做好技术和产品储备,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变更后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研发楼和实验楼。购置高效液相色谱仪、紫外分光光度计、气质联用仪、不锈钢精馏器等设备631台(套)。项目还未正式建设,现处在前期手续办理阶段,建设期24个月。

上述变更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

4、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1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即“4万吨/年环保溶剂(MDBE)项目”以及“3万吨/年脂肪醇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546.5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变更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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