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进行汽车以旧换新,需要注意哪些财税问题?

2024-05-07 06:31:12 - 中国会计视野网

【前言】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要求,近期,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明确了汽车以旧换新资金补贴政策。本期大鹏说说企业进行汽车以旧换新,会计人员需要关注的财税问题。

作为出行的代步工具,汽车已经进入千家万户,以前主要是城镇居民购买,后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农村市场也成了汽车消费的主力军。近期,国务院七部门联合印发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明确了个人消费者进行汽车以旧换新的资金补贴政策。如果是一般企业(非汽车经销企业)进行汽车以旧换新,对于咱们会计人员来说,需要注意哪些财税问题呢?大鹏认为,会计人员主要应关注以下财税问题。

1、需要关注的财务问题

(1)以旧换新看似一件事,但在实际进行账务处理时,需按“售旧”和“购新”两项业务分别进行处理。出售旧的汽车时,需按照清理(处置)固定资产进行账务处理,出售旧车的净收益(损失)确认为“资产处置损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或“营业外收入(支出)”(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购进新的汽车时,需按照新增固定资产进行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以不含增值税金额入账,小规模纳税人以含增值税金额入账。

(2)以旧换新常常会获得一些补贴(本次发布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约定的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与企业无关),一般企业(非汽车购销企业)以旧换新获得的补贴,实际上往往是汽车生产厂商给予购车企业的销售折扣,应按照销售折扣的要求进行账务处理;如果以旧换新获得的补贴是政府给予的补助,则应按收到的政府补贴确认为“其它收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或“营业外收入”(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

2、需要关注的税务问题

(1)以旧换新涉及增值税的缴纳。如果出售旧汽车的企业是小规模纳人身份,通常情况下应依3%征收率减按2%缴纳增值税,但可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更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优惠;如果出售旧汽车的企业是一般纳税人身份,则有两种方式:一是如果符合简易计税法要求(原购入汽车时因税收政策原因没有抵扣进项税)的旧车则依3%征收率减按2%缴纳增值税,二是如果符合一般计税法要求(出售的旧车属于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且当初购买汽车时进项税已经抵扣或政策允许抵扣但纳税人原因未抵扣)旧车则按13%税率缴纳增值税。

(2)以旧换新涉及增值税发票的开具。采用简易计税法缴税的,如果按常规依3%征收率减按2%缴税则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减按1%优惠征收率缴税则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两者均可),如果放弃减税按3%征收率缴税则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般计税法缴税的,按13%税率缴税则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财税问题主要讨论的是以旧换新的汽车是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情况,如果旧的汽车是作为旧货出售,则与其作为固定资产处置会有一些差异。另,大鹏还需提醒的是企业购进新车时别忘了缴纳车辆购置税,作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购进新车时别忘了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请问会计,一般企业(非汽车经销企业)进行汽车以旧换新需要注意的财税问题,你Get到了吗?

附:图解《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

企业进行汽车以旧换新,需要注意哪些财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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