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4-26 11:46:43 - 证券日报之声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4-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于报告期内收到卢家轩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变动原因,卢家轩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

辞职后,卢家轩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任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详细内容请见2024年2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o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程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红岩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红岩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程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红岩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红岩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4-20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2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在珠海华润银行办理存款及结算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白晓松先生、崔兴品先生、邓蓉女士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在珠海华润银行办理存款及结算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23)。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会议同意,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当前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以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度,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并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分红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制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的议案》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修改<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制度修订内容,请见附表。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2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4-21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是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有关要求编制的,所包含内容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等事项。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22)。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在珠海华润银行办理存款及结算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经审议,该交易系公司与关联方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开展的,具有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双方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在珠海华润银行办理存款及结算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23)。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提出的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其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该议案充分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更好回馈广大投资者,进一步提高资本市场回报水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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