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优惠!合肥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这样领→

2024-05-16 21:41:03 - 合肥发布

转自:合肥发布

为贯彻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及安徽省商务厅等16部门《安徽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汽车消费,合肥市全面执行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工作。

自《细则》印发之日(2024年4月24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报废旧乘用车并在我市购买新乘用车的个人消费者(购车发票开票所在地须在合肥,报废及购买新车具体条件见下文),可以在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s://qclt.mofcom.gov.cn)、“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支付宝、微信、抖音、云闪付首页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向我市申请补贴。

补贴标准为: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补贴1万元;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的,补贴7000元。补贴对报废旧车和购买新车,没有时间先后顺序要求。

本次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和我市各级汽车消费券可以叠加享受。同时,还可享受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购车金融信贷支持、企业配套等组合优惠。合肥市将分期分批、有节奏地发放汽车消费券,进一步激发消费潜能。消费者如有疑问,可以通过合肥市12345热线进一步咨询。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相关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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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实施时间、补贴范围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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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汽车以旧换新的实施时间和补贴申请时间?

实施时间为自《细则》印发之日(2024年4月24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

补贴申请时间为自《细则》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月10日24时。

如需更改补正相关信息的,也应于2025年1月10日24时前完成。

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或补正相关申请信息的,不予办理补贴。

2.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新车和旧车必须是同一个人吗?

是的,报废车辆与新购车辆的车主必须为同一个人。

3.汽车以旧换新的补贴范围是否包含单位用车?

不含单位用车,此次补贴只针对个人消费者。

4.汽车以旧换新的补贴范围是否包含商用车?

不含商用车,此次补贴只针对乘用车。

5.《细则》所称乘用车如何定义?

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客车。

6.汽车以旧换新的补贴标准?

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补贴1万元;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的,补贴7000元。

7.《细则》所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如何定义?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燃料种类为汽油的燃油乘用车或2013年6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其他燃料类型包括混合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甲醇、乙醇、氢、生物燃料等。

在国家强制性标准《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阶段)》(GB18352.3-2005)IV阶段要求全国全面实施之前注册登记的汽车,即2011年6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均属于本次国三及以下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范围。其他燃料类型包括混合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甲醇、乙醇、氢、生物燃料等。进口汽车参照执行。

8.《细则》所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如何定义?

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是指发动机排量≤2.0升,燃料种类为汽油、柴油或其他燃料类型的乘用车。其他燃料类型包括混合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甲醇、乙醇、氢、生物燃料等。

9.《细则》所称新能源乘用车如何定义?

新能源乘用车是指依据《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

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作为判定依据,开票当日该车型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中,即可享受补贴。

二、申请条件、途径及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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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申请补贴资金有哪些要求?

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应满足以下要求:

(1)补贴申请人为个人消费者。

(2)申请人报废个人名下的旧车,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3)申请人注销个人名下的旧车,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

(4)申请人购买新车,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5)申请人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

(6)上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应于《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开具。

11.上述旧车和新车证件开具时间以什么为准?

(1)旧车报废日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载明的交车日期为准。

(2)旧车注销日期以《机动车注销证明》上载明的注销日期为准。

(3)新车购买日期以汽车销售企业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4)新车注册日期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

12.《机动车注销证明》上的公章有何要求?

所有注销证明均应加盖公安交管部门印章。

13.通过什么途径申请补贴?

提交补贴申请采用线上办理的方式,主要途径有两个:

(2)电脑端可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s://qclt.mofcom.gov.cn),点击“汽车以旧换新”专题,进入申请页面,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附件即可。

14.怎么知道补贴受理地是哪里?

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具地。

15.补贴是直接抵扣购车款还是以现金的形式发放?

发放现金补贴。车主完成报废旧车和购买新车手续后,通过汽车以旧换新平台提交申请补贴资料,资料审核通过后,各地财政部门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16.申请补贴资金应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信息,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

(3)《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4)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若有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特殊情况的,需提交相关补充材料。

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车主应在《细则》规定时间期限内,将上述材料上传到汽车以旧换新平台。经地方商务、财政、公安、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审核后,通过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反馈审核结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真实完整,符合《细则》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辨识的,受理地将补正信息要求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按要求在申请截止日期前通过原渠道补正有关信息。

17.旧车应该交售给谁?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旧车车主需要将报废旧车交售有资质的报废回收拆解企业进行报废。报废回收拆解企业名单可通过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地方电话咨询热线、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等方式查询。

为方便消费者咨询办理业务,特提供合肥市有资质的报废回收拆解企业名单如下:

合肥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

18.谁负责审核补贴申请和发放补贴资金?

市有关部门负责审核补贴申请和发放补贴资金。根据《细则》,市商务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同财政、公安、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进行审核,通过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反馈审核结果。

市商务主管部门及时汇总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人信息,确定补贴金额,并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市财政部门根据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的资金安排建议,再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19.报废旧车都有哪些流程?

旧车车主将报废旧车交给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应当向机动车车主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将《机动车注销证明》转交机动车车主。

20.消费者如有疑问,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咨询?

消费者如有疑问,可以通过合肥市12345热线进行咨询。

21.对报废旧车和购买新车,是否有时间先后顺序要求?

车主可以先报废旧车,也可以先购买新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应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开具。

22.合肥市消费券的发放时间?

合肥市将分期分批、有节奏的发放汽车消费券,汽车消费券具体发放时间,请关注合肥市各级商务部门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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