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16 03:21:20 - 上海证券报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地反映了董事会的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管理层2023年度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同意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1)。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十)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因此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委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晓刚、张秀杰、赵秀娟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关联董事张晓刚、张秀杰、赵秀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关联委员张秀杰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LINYI、叶逢光、张秀杰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系根据自愿、平等、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参考并通过双方协商确定,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关联董事LINYI、叶逢光、张秀杰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确认2023年度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变更经营范围,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人选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一期)”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24,349.76万元及相关孳息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同意公司终止“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5,022.01万元及相关孳息投资于更为适合公司当前需求的“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同意公司将“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15个月至2025年10月,同时,同意公司新增杭州分公司作为“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孙健、董关木、胡天龙的兼职、任职情况以及其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报告,上述人员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真实客观,充分发挥了监督职能,保持了审计委员会履职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有效性,有效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真实客观,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专业、审慎,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7)。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253证券简称:英诺特公告编号:2024-017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0日14点45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6号楼2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0日

至2024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叶逢光、鹰潭市余江区英斯盛拓企业管理中心、鹰潭市余江区英斯信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鹰潭市余江区天航飞拓企业管理中心、北京英和睿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股权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至17:00。股东可以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现场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信函、电子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公司联系人:陈富康、何裕恒

联系电话:010-83682249-8029

电子邮箱:ir@innovita.com.cn

(二)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53证券简称:英诺特公告编号:2024-016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

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变更并终止的原项目名称:“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一期)”、“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本次拟变更的新项目名称:本次变更系将部分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剩余资金投入其余原有募投项目,不涉及开展新募投项目。

●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29,371.77万元,其中“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剩余的5,022.01万元及其孳息投入“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一期)”剩余的24,349.76万元及其孳息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

●新项目预计投产时间:不适用。

●审议程序: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之“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一期)”,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24,349.76万元及相关孳息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尽快科学、审慎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同意公司终止“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5,022.01万元及相关孳息投资于更为适合公司当前需求的“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同意公司将“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15个月,并新增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作为实施主体。

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4月28日作出的《关于同意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0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2年7月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02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6.0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656.1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含增值税,不含前期已收取且已计入损益的保荐费150.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0,048.29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7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34-00009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由于公司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了调整。

由于部分募投项目进展存在变动,公司于2023年8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了调整。

历次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三、本次变更、终止及延期募投项目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本次变更、终止及延期募投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实际金额以募投项目终止、资金转出当日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准。

注2: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之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含理财金额)包含原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终止后一并转入的相关孳息。

四、本次变更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拟终止项目:“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一期)”

“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一期)”由“体外诊断试剂及仪器产业化项目”及“体外诊断试剂及仪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组成。其中,“体外诊断试剂及仪器产业化项目”拟新建体外诊断试剂及仪器生产基地,购置连续喷金划膜仪、全自动装卡装袋机、全自动外包系统、自动灌装机等自动化设备,扩大试剂和仪器产品的生产能力,为下游客户提供多种产品选择,提升盈利能力;“体外诊断试剂及仪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新建工艺技术研发中心和原料研发平台,开展新产品工艺验证及产业化、现有产品的生产工艺优化研究,制备单克隆抗体或多克隆抗体,支撑公司新产品研发和工艺技术改进。

虽然“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一期)”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自募投项目实施以来,受宏观环境的影响,以及下游需求波动的影响,同时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有资金实施的其余项目达产,公司现有产业规模已能充分满足市场需求,导致募投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总体工作未达预期、实施进展滞后。

基于上述因素,公司拟终止项目“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一期)”,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24,349.76万元及相关孳息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尽快科学、审慎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拟终止项目:“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旨在“设立苏州、广州、成都、武汉、郑州、沈阳、西安7个区域中心,以及长沙、重庆、杭州、济南、上海5个办事处,建立覆盖全国的营销服务网络,降低营销服务半径,加大产品营销力度,推动公司POCT试剂和仪器产品市场销售的快速增长。”

由于公司所在的体外诊断行业正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中,公司需要随之而动态调整营销策略,而依托于公司现有的营销策略及销售模式,在“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未完成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营销服务网络,市场开拓已处于良好态势,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剔除新冠业务收入)4.20亿元,同比增长208.23%;同时,基于“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将加大公司长期资产的投入,不利于资金使用效率的提升。

基于上述因素,公司拟将终止项目“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5,022.01万元及其相关孳息投资于更为适合公司当前需求的“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

(三)拟延期及增加实施主体项目:“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

1、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及实施主体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注:唐山英诺特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英诺特(唐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杭州分公司系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2、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主体的原因

“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包括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及行业基础技术研究两大部分,用于公司液相免疫平台、POCT层析平台、分子诊断平台、荧光免疫平台、蛋白质/质控品工程平台、细胞病原体培养平台、仪器研发平台等相关的技术及产品研发,丰富仪器和试剂产品储备,满足生产经营规模扩大的需要。由于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在上述领域内的新产品研发需求亦随之增加。

“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原投资金额为14,196.00万元,公司已于2023年8月终止“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2,061.11万元(含孳息)投资于更为适合公司当前需求的“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同时,公司拟将终止项目“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5,022.01万元及其孳息投资于更为适合公司当前需求的“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

随着“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投资金额的增加,公司在充分考虑当前项目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的基础上,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15个月至2025年10月。同时,由于公司新设杭州分公司作为部分产品线的研发中心,公司拟将新增杭州分公司作为“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并提请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及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相关监管协议。

(四)本次变更后募投项目情况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本次变更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能够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不会导致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六、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能够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253证券简称:英诺特公告编号:2024-014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3年度及预计2024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确认2023年度及预计202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求,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叶逢光、张秀杰、LINYI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为6人,不属于“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公司应当将交易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情况。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形成以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实施和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事项,同意将《关于确认2023年度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基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结合2024年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需求,预计2024年度公司将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上述金额为不含税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的分母均为2023年的相应数据。

注2:上述预计额度允许在受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不同关联主体之间进行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上表中所列为子公司的,可向上在其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不同关联主体之间进行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注3:本次预计金额、本年年初至2024年3月末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均未经审计。

注4:主要系供暖、制冷、食堂等相关费用。

(三)前次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3年,公司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除上年(前次)预计金额500.00万元外,公司于2022年与深圳市世鑫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体外诊断仪器研究开发服务合同并单独履行审议程序,合同金额为380万,具体情况详见《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截至2023年末,该合同已履行完毕。

注2:主要系供暖、制冷、食堂等相关费用。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迁安市兴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深圳市世鑫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3、湖南伊鸿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4、杭州博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5、广州呼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6、BostonEasyBiotech,Inc.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稳定,与公司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购买房屋租赁服务以及物业服务等内容。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参考并通过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对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范围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由交易双方在交易实际发生时签署具体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属于正常性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参考并通过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关联人均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且公司与前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公司与关联方资源共享、发挥双方在业务上的互补协同效应。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通过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确认2023年度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23年度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二)《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253证券简称:英诺特公告编号:2024-013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3年10月)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了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一)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享有董事津贴,具体的津贴标准为税前12万元/年。因履职需要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

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享有岗位津贴,具体的津贴标准为税前6万元/年。因履职需要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董事长、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固定薪酬及绩效薪酬组成,依据各年度经营考核指标及专项考核指标的实际完成状况确定。

(二)监事薪酬

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享有岗位津贴,具体的津贴标准为税前6万元/年。因履职需要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薪酬由固定薪酬及绩效薪酬组成,依据各年度经营考核指标及专项考核指标的实际完成状况确定。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由固定薪酬及绩效薪酬组成,依据各年度经营考核指标及专项考核指标的实际完成状况确定。

三、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因全体董事为利益相关者而需回避表决,故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张秀杰、张晓刚、赵秀娟回避表决。

202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因全体监事为利益相关者而需回避表决,故将《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253证券简称:英诺特公告编号:2024-012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大信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大信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指拟聘任大信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7次。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行政监管措施2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3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游长庆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丁浩恩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6年开始从事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IPO项目经历。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汤艳群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从2010年3月至今在大信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曾为桂林旅游、美盈森、快意电梯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IPO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近三年担任了万顺新材、桂林旅游、雷曼光电、沃森生物、柳化股份、杰美特等多家上市公司的独立复核质量控制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大信及其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6.4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1.4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万元。2023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独立实施审计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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