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险巨头布局低空经济,保险公司如何圆梦“天空之城”?

2024-04-24 19:34:00 - 21世纪经济报道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郑嘉意北京报道 

2024年以来,“低空经济”热度居高不下。

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正式将低空经济列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2024年,低空经济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凸显了其在国家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此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024—2030年)》并提出,至2030年,将推动低空经济形成万亿级市场规模。至此,低空经济成为备受市场瞩目的蓝海赛道。

万亿级别的“东风”之下,通用航空、运行保障等相关产业链迎来机遇。保险业正积极布局这一蓝海。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注意到,近日,财险“老三家”(人保财险、太保产险、平安产险)已接连表态,加快低空经济布局。4月11日,中国人保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公司已开展低空经济相关政策研究;次日,平安产险推出“平安低空经济护航者”综合保障方案;4月18日,太保产险苏州分公司公示低空经济布局成果。

在承载了人类无数浪漫、自由遐想的蓝色天空中,以风险保障为核心功能的保险将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老三家”启航万亿蓝海

何为低空经济?

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专家表示,低空经济是以1000米或3000米以下空域为依托,涉及无人机、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汽车等多个方面,涵盖空中通勤、物流、旅游、城市管理等多个领域及经济应用场景。

从产业链维度看,低空经济包括低空飞行器制造、低空运营服务、低空基础设施与配套保障等方向。其中,飞行器包括无人机、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和直升机、小型固定翼飞机等产品。

而保险恰恰可为飞行器的设计、制造、运营、维修等各个环节提供保障——一是保险业可探索面向低空经济产业的物流、载人、城市管理等低空商业保险产品,扩大无人机保险覆盖范围;二是行业可健全低空经济产业的担保体系建设,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制的风险补偿功能。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注意到,近日,多家头部财险公司已发力“天空之城”。其中,“老三家”对低空经济均有涉及。

4月11日,中国人保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公司已经开展低空经济相关政策研究,同时积极对接低空经济头部企业开展保险需求调研,将适时推出低空经济专属保险产品。

4月12日,平安产险创新推出“平安低空经济护航者”综合保障方案。该方案在保障常规财产及责任风险同时,聚焦职业过失风险、产品质量缺陷和网络安全等延伸风险,以及研发场景、城市治理、物流配送和人员运输等多应用场景风险。

4月18日,苏州市低空经济发展推进大会上,太保产险苏州分公司表示已积极出台相应的“保险+风险减量”服务举措,将机身损失、三者责任和飞手意外险全部纳入保障范畴,为农业低空领域保驾护航。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了解到,至当日,太保产险苏州分公司已累计承保无人机91台,提供风险保障金额6329万元。

保险需求潜力大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以“老三家”为代表的头部机构已抢发低空经济,但当下,低空经济的保险保障体系仍无法覆盖市场日益增长的多元需求。

以无人机保险为例。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查询市场中各类信息,发现当下,无人机保险仍有产品种类少、覆盖面不足;精算、定价上数据不足;销售、理赔过程繁琐,消费者独立比价、购买等问题。

例如,产品种类难以覆盖市场需求。记者了解到,当下无人机保险主要有机身损坏险、机库损坏险、第三者责任险以及飞手责任险四类。

其中,除常见的三者险、机损险外,机库损坏险主要对无人机停放时对机库造成的损伤进行赔偿(机库的损失由机库责任赔偿,无人机损失由无人机机损责任赔偿);飞手责任险主要是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法操作人员在操作或使用无人机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操作人员遭受人身伤亡,则在保障范围内按实际损失金额进行赔付。

记者咨询一家无人机保险服务商得知,当下,保险产品主要针对“炸机”造成的机身损害及人员伤亡,“三者险是无人机飞行必须配的。因为‘炸机’是无人机飞行过程中的最大风险,所以往往还会配机损险。”

同时,上述服务商亦表示,“目前,无人机保险保障范围大多只针对空中问题。”而在此情况下,电池、遥控的损坏及无人机日常维修,均不在保障范围内。

销售、理赔过程繁琐是另一大问题。记者了解到,当下,无人机投保常见渠道有向无人机厂商购买、向无人机保险服务商购买两类。此外,仅有平安产险等少数机构提供直接购买服务,部分机构消费者咨询流程复杂。

以一家提供无人机保险服务的产险公司为例。记者在查询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官方网站无公开的信息,后咨询客服,客服人员表示,“需要您提供联系方式,我们当地的销售人员会和您取得联系。客服不掌握相关产品资料。”

针对低空经济保险发展中的各类问题,深圳市政协委员苏泽然建议,一是应建立无人驾驶航空器责任保险的标准体系,为人民群众和无人驾驶航空器行业主体提供更加完善的保险保障;二是应制定无人驾驶航空器责任保险的相关配套制度,如参考道路交通安全法,设立低空飞行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保障“无死角”;三是建设无人驾驶航空器责任保险数字化平台;四是鼓励保险行业与无人驾驶航空器行业发展相融并促。

在低空经济政策与产业链持续发展的同时,各地政府及金融监管部门也在呼吁和鼓励保险机构加快开发低空商业应用险种,完善其保障层次与体系。

例如,正加速竞飞“低空第一城”的深圳市。

2023年8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联合多部门印发文件,支持“低空经济”发展,其中即包括鼓励保险公司开发低空商业应用险种,建立风险覆盖广泛的无人机保险服务体系。

2024年初,深圳出台全国首部低空经济立法——《深圳经济特区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提到将鼓励保险机构开发与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保险产品。同时,上述条例亦明确,开展低空飞行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投保责任保险,若法律、行政法规未作规定,则鼓励开展低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投保责任保险以及其他商业保险。

近日,在深圳监管局相关处室的指导下,深圳保险同业公会组织主要经营公司研究制定了《无人驾驶航空器第三者责任保险(深圳地区)示范性条款》及附加条款,目前已印发至深圳主要财险公司,此为全国首个无人驾驶航空器第三者责任保险示范性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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