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表彰北京地区“光荣执业30年”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的通知

2024-05-14 17:28:23 -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表彰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行业中执业满30年注册会计师对行业发展和协会建设作出的积极贡献,根据《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光荣执业30年”纪念章及荣誉证书颁发管理办法》(京会协〔2023〕289号)的有关规定,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北京注协)将向符合条件的注册会计师颁发“光荣执业30年”纪念章及荣誉证书,请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执业机构)做好人员申报、统计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北京注协所属执业会员;

2.在中国境内连续执业满30年(注册批准时间为1994年12月31日前);

3.近5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行业惩戒和党纪处分等。

二、申报要求

1.注册会计师自愿提出申请;

2.各执业机构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执业注册会计师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并于2024年5月24日前将本单位审核通过的电子版申报材料(见附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申报材料快递至会员服务部;

3.已获得过北京注协“光荣执业30年”纪念章及荣誉证书的人员不再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人员需填写《“光荣执业30年”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申报表》,执业机构审核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

2.执业机构对申报人员信息进行统计、汇总,填写《“光荣执业30年”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申报人员汇总表》。

联系人:于思淼李予寒于璠

联系电话:882210178822102288221077

邮箱:yusimiao@bicpa.org.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6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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