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3期)

2024-05-23 16:30:19 - 中国质量新闻网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3期)

兵团市场监管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3期)

近期,兵团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酒类、乳制品等17类食品18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184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发现问题主要是大肠菌群、农药残留不达标等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塔城市彤彤自选商店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

二、胡杨河惠满客果蔬超市销售的姜,吡虫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

三、石河子市鼎尚养生火锅店使用的餐馆自行消毒的复用餐饮具(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

四、宜康养老院使用从黄田农场洁净商行购进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兵团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兵团市场监管局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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