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保荐机构将划分为三类,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2023-07-21 23:03:00 - 广州日报

转自:广州日报客户端

保荐机构执业生态将迎重大变化。7月21日,沪深交易所联合发布《以上市公司质量为导向的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价办法),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评价办法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一票否决”。根据保荐机构评价得分高低,将保荐机构划分为A、B、C三类。沪深两所根据评价分类结果,对保荐机构在审首发项目采取分类监管措施,将提高或降低对其非问题导向现场督导的比例。其中,保荐机构连续三次评价为C类的,原则上对其首发保荐项目全部开展现场督导或按规定开展问题导向现场检查。

具体看,评价体系由上市公司质量评价、保荐业务质量评价、评价得分调整三部分构成。其中,上市公司质量评价占比70%,围绕经营质量、市场表现、治理质量等三个投资者普遍关注的维度展开;保荐业务质量评价占比30%,主要衡量保荐机构首发项目执业情况,包括项目审核结果、招股说明书披露质量、保荐机构尽职调查程序等内容;评价得分调整不设权重,根据项目风险情况等对评价结果进行调整。

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一票否决”。据介绍,根据保荐机构评价得分,将保荐机构划分为A、B、C三类。为强化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力度,评价年度保荐机构因发行人欺诈发行、上市三年内财务造假等重大违法行为被立案的,按“终身追责”原则,评价结果评定为C类。

此外,经有关部门认定,保荐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在发行上市领域行贿行为的,评价结果也评定为C类。

《评价办法》设置一年过渡期,自办法施行之日起一年内,评价结果暂不对外发布,也不作为分类监管依据。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林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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