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12 02:04:17 - 上海证券报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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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序号顺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章程生效后,公司原章程自动废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登记相关手续。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表:

上述拟修订及制定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部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88041证券简称:海光信息公告编号:2024-016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楼C座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6日

至2024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昆山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高新集萃科技有限公司、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4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楼C座5层会议室

(二)现场登记方式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自然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

(三)邮箱登记方式

拟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以通过指定邮箱(investor@hygon.cn)办理登记,邮件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需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提交上述登记文件扫描件办理登记,届时持邮箱回复确认回执参会。

(四)特别提醒

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股权登记日股东身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二)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楼C座

(三)联系方式:电话:010-82177855;邮箱:investor@hygon.cn

特此公告。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04-12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41证券简称:海光信息公告编号:2024-009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交易原则,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此议案。此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本次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议案,并在独立董事委员会上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系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日常商业行为,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对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与关联方的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2、以上列示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3、上表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4、合计数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1、合计数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2、以上列示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二、偶发性关联交易预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与公司D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预计发生课题任务,预计发生交易额为10,000.00万元(不含税),为偶发性关联交易。

三、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涉及的交易对方公司A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公司D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公司G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鉴于上述关联交易涉及内容属于公司商业秘密,披露交易信息可能对上市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及交易对方的利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了信息豁免披露内部登记及审批程序,为维护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进行了豁免披露。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在过往的交易过程中履约能力良好,不存在违约情形。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四、日常关联交易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规模的增长,本次关联交易主要为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采购商品、租赁及服务、购置资产及知识产权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参照市场价格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五、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系出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较大依赖。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88041证券简称:海光信息公告编号:2024-010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8,278.93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143,492.05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43,033.27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9%。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53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1,721.0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58,278.9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8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2297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募集资金账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二)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058,278.93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143,492.05万元。

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43,033.27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9%。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以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总额为143,492.05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43,033.27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43,033.27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9%。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43,033.27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9%,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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