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原副司长王新武被公诉!

2024-04-02 16:00:16 - 正义网

4月2日,正义网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原副司长王新武(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辽宁省鞍山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鞍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新武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鞍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新武利用担任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动植物检疫监管司动物检疫处处长、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副司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加速许可审批、隔离场租用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原副司长王新武被公诉!

违规收受礼品

非法收受财物

公开资料显示,王新武,汉族,中共党员,曾任长沙海关党组成员、副关长,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副司长。

3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原副司长王新武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王新武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利用职务便利,在加快许可审批、帮助隔离场所验收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王新武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乃至二十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关总署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王新武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王新武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辽宁省鞍山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4年3月19日,最高检发布通报,鞍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新武作出逮捕决定。

海关总署官网显示,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的职责是拟订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的工作制度,承担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按分工组织实施风险分析和紧急预防措施,承担出入境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生物物种资源的检验检疫工作。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ID:JCRB_ZYW)作者:王岚芳】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