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普法+教学的开工第一课,奉贤这场听证会亮点多多

2024-02-21 16:31:03 - 媒体滚动

转自:上观新闻

龙年开工第二日,奉贤区行政复议局就某公司不服被申请人奉贤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一案组织开展“调查+普法+教学”活动,以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释法明理化解矛盾,有效提升一线办案人员专业素养。

直击听证现场

调查+普法+教学的开工第一课,奉贤这场听证会亮点多多

查明基本案情

2023年9月7日,被申请人在现场检查时发现申请人从事的样品检测分析项目虽向生态环境部门报批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但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即投入正式生产。经调查,被申请人认定申请人的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被申请人最终对申请人作出罚款2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件争议焦点

听证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针对案件事实进行了充分阐述,并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对涉案违法事实状态的认定以及该违法行为是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和《长三角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的问题展开举证、质证和辩论。听证人员认真听取双方陈述意见,对案件疑难点逐一发问,抽丝剥茧明晰案件关键。

活动亮点

调查+普法+教学的开工第一课,奉贤这场听证会亮点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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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普法+教学的开工第一课,奉贤这场听证会亮点多多

调查+普法+教学的开工第一课,奉贤这场听证会亮点多多

01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声又出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被申请人的负责人应当参加听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法规定,有效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公开性、公正性,本次听证会由区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行政复议局副局长褚玉兰担任主持人,行政复议人员担任听证员,被申请人区生态环境局行政负责人左海强副局长参加听证。会上,左海强代表区生态环境局详细回应了申请人的疑惑和问题,释法明理助力争议化解。

02第三方检测机构参与听证

本案争议焦点之一系对违法事实状态的认定,为更好的明晰案情,复议案件承办人员积极与第三方检测机构沟通交流,其工作人员也作为听证参加人就相关案件事实回答听证员的询问,并现场提交检测报告,以进一步查明并固定案件事实。

03听证会也是学习实践课堂

听证会上,不仅进一步明确了案件事实,还从企业实际出发,积极展开对企业的普法宣传和业务指导,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本次听证会也邀请了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刘佳及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区行政复议局工作人员全程参与旁听。会后,开展讲评座谈,听证主持人、听证员及旁听人员从案件出发,围绕本次听证活动的亮点和不足深入交流,为下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开展岗位练兵提升专业能力,搭建平台指导企业合规经营等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04新课堂引发工作新思考

作为案件承办人,通过本次听证我深刻认识到我要更加吃透案情,抓准案件争议焦点。要继续提升听证控场能力,随机应变保证听证效果。

通过学习观摩这次听证讲评会,我不仅体会到如何在双方当事人交锋中查明案件事实,还更加了解了复议听证释法明理助力争议化解的重要功能。

下一步,奉贤区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新行政复议法的各项要求,充分践行“开门复议”理念,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全面开展听证审理和集中审议,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席听证制度,积极邀请法官、检察官、调解员及所涉领域业务专家参加听证,不断提升行政复议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建立健全对涉企类案件的回访制度,搭建起企业与属地政府、行政机关之间的沟通平台,妥善解决企业的急难愁盼问题,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法治政府建设和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提供法治保障。

来源|奉贤区司法局

编辑|冯小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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