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权益小课堂丨要求加班到晚上10点,请假算旷工,这合理吗?
转自:中工网
劳动者权益小课堂
原标题:要求加班到晚上10点,请假算旷工,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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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司要求加班到10点,请假算旷工”的话题登上微博热搜。这是怎么回事儿呢?
11月7日,山东济宁的吴先生通过面试进入山东某公司,约定的工资为每月3200元底薪加提成,并于11月9日正式入职。但他没有签订试用期合同,口头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
11月16日,吴先生所在部门的主管在群里发布消息称“提前通知@所有人明天全员加班,到晚上10点,不允许请假,请假按旷工处理”。
17日晚上7点,吴先生因家中有事,向主管请假后就下班回家。18日上班时,他就接到了人事拿来的离职申请表,要求他主动离职。
对此,涉事公司回应称为,当天并非强制加班,要求因为吴先生离职是因为他不符合公司用人标准,加班是对新员工态度进行的考察。同时,因为结算工资需要办完所有离职手续和核对考勤,在要求吴先生办理离职手续时,吴先生拒不签字,因此没有发放工资。
那么,加班请假是否等于旷工呢?
律师: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增加其工作任务,属于违法情形。
无论是正式员工还是试用期员工,企业要求加班都有严格的法律要求,员工加班时请假算旷工,属于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应该禁止。哪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加班,加班的时长同样受到法律的限制,同时,用人单位要支付相应报酬。
需要指出的是,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二条,在一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员工不能拒绝。比如,不可抗力因素、公共利益需要、设备检修保养以及国防紧急任务等情形。
用人单位可以安排加班是不少人的职场常态,但加班有一定相应的法律规定和限制。面对不合法不合理的加班要求,侵害自身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依法依规维权。
本期小课堂就到这里,我们下期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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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卢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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