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30 19:15:59 - 上海证券报

(上接1145版)

2018年9月12日,因司法划转减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880.13万元。2023年9月22日,因司法划转减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6,348.95万元。2023年10月17日,因司法划转减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927.05万元。2023年11月13日,因司法划转减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9,142.26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5,299.99万元(包括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净收入1,945.62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5年5月26日经公司董事会第六届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公司自2019年起,已暂缓实施募投项目,所以目前未根据最新监管要求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阜新银行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哈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阜新银行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哈西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均被司法冻结。因司法划转减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43,298.38万元。

三、2023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2018年9月12日,因司法划转减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880.13万元。2023年9月22日,因司法划转减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6,348.95万元。2023年10月17日,因司法划转减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927.05万元。2023年11月13日,因司法划转减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9,142.26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主动违规情况。但因司法划转累计减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3,298.38万元,事实上违反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

2017年下半年以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因涉及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的诉讼纠纷陆续被人民法院申请资金冻结,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已被全部冻结。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冻结事项导致公司不能使用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因此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为推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在2017年度以部分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但公司因上述司法冻结及存在募集资金专户之外的账户冻结事宜,公司生产经营受到较大负面影响。2018年9月12日,因天津溢美国际保理有限公司诉上海申衡商贸有限公司、亿阳集团及公司保理合同纠纷案,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扣划了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4,880.13万元。经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暂缓实施募投项目,待后续募集资金使用具备条件时再行实施。2023年9月-10月,因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诉亿阳集团、公司及邓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被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扣划了公司交通银行哈尔滨哈西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16,348.94万元以及华夏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2,927.05万元。2023年11月13日,因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诉亿阳集团、公司及邓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扣划了公司阜新银行开发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19,142.26万元。综上,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受到一定限制。2023年度未能继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资金投入。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289股票简称:ST信通公告编号:临2024-023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阳信通”)与大连万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怡投资”)拟签署《债权转让协议书》,将本息合计20,410,166.67元债权及相应全部权利转让予万怡投资。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项议案。此议案关联董事袁义祥、韩东丰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公司与万怡投资未有其他交易。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3年8月4日,公司与北京多来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多来点”)、北京格致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格致璞”)及潘广鹏共同签订《投资框架协议》,投资框架协议约定“…,为顺利推进本次投资,…,甲方(亿阳信通)向乙方(北京多来点)支付诚意金2,000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仟万元整)…”。2023年9月28日,公司根据北京多来点付款指令支付了上述诚意金,但双方最终未能达成交易,北京多来点应向甲方退还上述全部诚意金并支付相关资金占用费,北京格致璞及潘广鹏对北京多来点的前述款项退还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据此,甲方对北京多来点、北京格致璞及潘广鹏享有相应债权。

2、公司依据《投资框架协议》对北京多来点、北京格致璞及潘广鹏享有债权为本金2,000万元及相关资金占用费,万怡投资有意向受让前述债权。

3、由于万怡投资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计为38.16%,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和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袁义祥、韩东丰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不含日常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也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大连万怡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6960375644

成立时间:2009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47号15层1504室

法定代表人:韩东丰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以上均不含专项审批);国内一般贸易(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关联关系: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计为38.16%,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构成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万怡投资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北京多来点根据《投资框架协议》应向公司退还的诚意金及相关资金占用费及相应全部权利,即为标的债权,根据《投资框架协议》相关约定确认为人民币20,410,166.67元。

对于上述标的债权,公司报告期内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计提了相关坏账准备。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产权清晰,除上述情况外,目前不涉及其他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按照《投资框架协议》约定,转让对价为诚意金本金2,000万元及相关占用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及资金实际占用天数计算的资金占用费。

五、《债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大连万怡投资有限公司

(一)债权转让

1.1甲方同意将其在《投资框架协议》项下对北京多来点、北京格致璞及潘广鹏享有的债权(即诚意金本金2,000万元及相关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按照《投资框架协议》约定计算至实际退还之日)及相应全部权利(以下简称“标的债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该等标的债权相关权利、权益及利益。

(二)标的债权的转让对价及支付

2.1转让对价

甲方、乙方确认,标的债权的转让对价为人民币20,410,166.67元。

2.2转让对价的支付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或其指定主体应在本协议签订后向甲方指定银行账户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对价。

(三)交割

3.1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之日为交割日。

3.2在交割日当日,甲方应将与标的债权相关的书面文件原件及/或复印件移交给乙方,标的债权的交割即为完成。

3.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自交割日起,标的债权的一切权利、权益、利益、义务、责任、风险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甲方不再享有任何标的债权相关权益。甲方应将债权文件的原件全部移交给乙方,并将债权转让事宜书面通知债务人。

3.4自交割日起,标的债权因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并非由于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而导致的减损、毁损、灭失的全部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陈述与保证

4.1甲方拟转让的标的债权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使得债权无效、非法的情形。

4.2甲方拟转让的债权是完整的,不存在任何再转让、转移、放弃、豁免部分或全部债权的情形。

4.3甲方为签署、履行本协议而向己方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信息,均由甲方合法获得并如实、准确、完整提供。

(五)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5.1甲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协议,并已获得一切必要的授权,接受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

5.2乙方签订并履行本协议,不违反或抵触适用于乙方的任何中国法律;不违反乙方的公司章程、其他组织性文件或决议决定;不与由乙万签订的任何已生效的合同规定的义务相冲突。

5.3不存在任何重大诉讼、仲裁或其他司法或者行政程序,以致给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5.4乙方承诺并保证,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标的债权转让价款的来源合法,且不存在损害或可能损害第三方利益的情形。

(六)税费承担

6.1本次债权转让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中介服务费、各项税费等由本协议双方依法自行承担。

(七)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2)乙方支付完毕全部债权转让款;(3)甲方董事会审议同意本次债权转让。

六、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及时回笼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交易支持了公司的经营发展。本次债权转让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和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袁义祥、韩东丰回避表决。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和29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风险可控。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四)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公司未发生过关联交易。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89证券简称:ST信通公告编号:临2024-024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被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认为上述事项已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三)款“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所规定的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将于2024年4月30日停牌一天,复牌交易日为2024年5月6日。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停牌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

●实施起始日为2024年5月6日。

●实施后A股简称为*ST信通。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第一节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证券种类与简称

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简称由“ST信通”变更为“*ST信通”;

(二)证券代码仍为600289;

(三)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4年5月6日

第二节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适用的情形

因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被北京大华国际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认为上述事项已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三)款“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所规定的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适用的情形

鉴于公司存在下述情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尚未最终解决、主要银行账号仍被冻结、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4条规定,公司股票同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第三节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4条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4年4月30日停牌1天,2024年5月6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实施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继续在风险警示版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第四节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针对公司目前情况,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就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事项积极与控股股东及相关方进行沟通,采取措施改善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以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力争早日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及退市风险警示,全力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董事会将加强与相关方的沟通,敦促控股股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筹措资金,制定有效可行的方案,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

2、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继续在巩固和稳定现有主营通信业务的基础上,深耕通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同时积极开拓能源电网、政府教育、轨道交通、工业互联网等多个垂直行业的市场空间,顺应行业发展趋势,丰富产品矩阵,并通过加强对外合作等方式寻求探索其他相关行业的可能性。公司力争保持和发挥品牌价值和影响力、管理和技术优势,通过优化内部管理流程和降低运营成本,以及根据市场变化灵活调整组织架构,减少外部不利因素的影响,保障生产经营的稳定和高效。此外,公司将通过产品的模块化设计和迭代升级,适应和满足新市场的需求,同时利用核心产品打造的数字智能化解决方案,持续在非电信行业领域进行市场拓展和业务延伸。

3、强化内部管控,提升公司治理水平。2024年,公司将持续深化内部管理,提升规范运作与治理的精细化水平,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同时,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机制,并加大内外部审计监督力度,遏制违规行为,确保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第五节公司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3.11条第一款之规定,若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1、202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2、2024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2024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3、202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或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度报告;

5、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6、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2024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7、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六节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联系人: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

(二)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街26号院1号楼中海大厦CD座12层

(三)咨询电话:010-5387181、010-53878998

(四)电子信箱:bit@boco.com.cn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89证券简称:ST信通公告编号:临2024-017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29日以现场结合网络视频会议方式召开。2023年4月18日,公司以E-mail和微信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第九届监事会3位监事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亿阳信通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亿阳信通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亿阳信通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亿阳信通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9,524.6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5.2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5,120.60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8,426.06万元。

2023年,公司销售费用2,713.73万元,比上年下降39.15%,公司管理费用18,130.94万元,比上年下降9.43%,研发费用8,831.70万元,比上年下降29.09%,财务费用-400.78万元,比上年增加5.48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亿阳信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9,524.6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5.2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5,120.60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8,426.06万元。由于2023年度公司净利润亏损,经营现金流为负,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亿阳信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郭介胜先生、王景升先生和李晓斌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亿阳信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亿阳信通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亿阳信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亿阳信通2023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亿阳信通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独立董事郭介胜先生、王景升先生和李晓斌先生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了《亿阳信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亿阳信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亿阳信通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的专项说明》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亿阳信通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亿阳信通关于计提2023年度预计负债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计提2023年度预计负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亿阳信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亿阳信通关于公司增补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总裁曹星女士,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辞职后曹星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2024年3月2日公司已披露曹星女士的辞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增补一位董事。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通过,推选王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亿阳信通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亿阳信通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袁义祥先生、韩东丰先生回避表决。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部分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信息。

上述第一、二、四、五、十七、十八共六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王磊:男,198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华旗资讯科技有限公司(爱国者)管理培训生、董事长外事助理;毕马威企业咨询有限公司税务咨询专员;斑马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海外事业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证券代码:600289股票简称:ST信通公告编号:临2024-019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

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9,524.6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5.2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5,120.60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8,426.06万元。由于2023年度公司净利润亏损,经营现金流为负,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分配。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综合考虑了经营计划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鉴于2023年度公司主营业务仍然亏损,经营现金流为负,无法进行现金分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项决定,是从公司发展和股东长期利益等因素综合考虑的结果。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计划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89证券简称:ST信通公告编号:临2024-020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

其他规章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和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修正)》《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详见下表: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公司章程》的最终条款以股东大会通过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修正)》《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最新修订,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还修订了以下规章制度:

修订后的《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上述相关制度全文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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