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30 19:23:57 - 上海证券报

注2:公司已于2017年2月27日实施本次募集资金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将144,024,631.84元(已扣除发行费用后的余额)转入公司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金额已计入募集项目使用资金(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注3: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3,860,687.90元(扣除手续费后,实际金额为13,872,934.95元,因久悬账户到2023年底暂时无法转出的金额12,152.50元,2023年实际转出金额为13,860,687.9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6年11月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做到了专户存储、专人审批、专款专用。

1、2017年1月19日,本公司和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安门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2017年8月11日,本公司和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北京魔力空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2020年1月19日,北京魔力空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进展公告》)。

3、2018年3月20日,本公司和霍尔果斯欢瑞世纪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及独立财务顾问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4、2020年1月20日,本公司和霍尔果斯欢瑞世纪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及独立财务顾问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5、2020年2月12日,本公司和霍尔果斯欢瑞世纪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以及独立财务顾问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6、2020年2月25日,本公司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以及独立财务顾问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7、2022年6月20日,本公司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以及独立财务顾问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人民币元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有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即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安门支行(账户号:631585208)因账户转为久悬账户,导致募集资金无法及时转出,该账户资金已于2024年2月19日转出,节余募集资金12,152.50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鉴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零并且将不再继续使用。根据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则,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注销。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其项目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根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后用于标的资产电视剧、电影的投资、特效后期制作及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人民币元

(二)2018年1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变更相应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2018年2月9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次终止的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上表序号2之“电影电视剧投资”中的《楼兰Ⅰ》和《盗情》募投项目的投资,并将变更相应的募集资金25,000万元用于新项目-电视剧《江山永乐》(现名《山河月明》,下同)的拍摄。《江山永乐》的总投资约为32,000万元人民币,其差额部分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欢瑞影视以自有资金7,000万元投入补足。《江山永乐》由本公司全资孙公司霍尔果斯欢瑞与全资子公司欢瑞影视联合拍摄。

以上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8年1月24日、2月10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三)2019年11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变更相应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2019年12月10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次终止的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上表序号3之“特效后期制作中心”的投资,并将终止的“特效后期制作中心”投资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变更用途投资拍摄电视剧项目,其中6,000万元用于投资拍摄《南风知我意》项目,4,000万元用于投资拍摄《迷局破之深潜》(现名《深潜》,下同)项目。

以上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9年11月21日、12月11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四)2020年8月3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0年9月16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次终止的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上表序号2之“电影电视剧投资”的投资,并将终止的“电影电视剧投资”投资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90,500万元变更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变更后,公司将前期已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80,000万元直接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日专户余额扣除相应募投项目余额后金额为准。

以上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0年9月1日、9月17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五)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3,860,687.90元(扣除手续费后,实际金额为13,872,934.95元,因久悬账户到2023年底暂时无法转出的金额12,152.50元,2023年实际转出金额为13,860,687.9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以上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六)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件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已于2017年2月27日实施本次募集资金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将14,402.46万元(已扣除发行费用后的余额)转入公司一般存款账户(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注2:2020年度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计90,500.00万元,其中的80,000.00万元为2019年度已使用的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应的原项目见本表所列)。

注3:“调整后投资总额”指“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指“本年度实现的项目整体收益”。

注5:2023年9月,本公司与阿里巴巴(北京)软件服务有限公司、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金额减少4,300.00万元;同时,该剧2023年度采用计划收入比例法结转销售成本,成本已结转完毕。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0892证券简称:欢瑞世纪公告编号:2024-14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存货、商誉、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2023年度拟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30,604.51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存货

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二)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上述组合中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有关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同应收账款。

三、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一)存货

公司2023年度存货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6,497.96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超过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依规定列表说明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

2023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4,540.38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9,627.3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比例在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0,604.51万元,将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606.18万元,相应减少2023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5,606.18万元。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92证券简称:欢瑞世纪公告编号:2024-10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

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7,132,196.3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055,994.1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987,762,631.27元,其中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664,745,884.33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3.2条关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的规定情形,报告期末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数,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决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关于利润分配政策,本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

1、除特殊情况外,如果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特殊情况是指,出现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涉及3000万以上的重大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的情形;

3、公司该年度利润的分配应当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了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来确定分配比例”。

三、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说明

公司2023年度的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分配利润分别为-987,762,631.27元、-664,745,884.33元。

报告期末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数,不满足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确保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四、董事会意见

由于报告期末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数,基于公司目前经营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从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公司决定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时该预案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92证券简称:欢瑞世纪公告编号:2024-19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相关规定进行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17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6号及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解释16号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并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不产生影响。

2、执行解释17号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解释17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包括“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合并报表等相关项目不存在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92证券简称:欢瑞世纪公告编号:2024-15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中联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10月31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总部位于天津,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李金才先生。2023年末合伙人47人,注册会计师26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28人。

3、业务信息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6,610.5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9,936.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850.77万元。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7家,年报审计收费含税总额3,554.40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2023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33家,年报审计收费含税总额2,281.30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事务所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事务所近三年(2021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21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东松,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立信中联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舒宁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立信中联事务所执业,现为立信中联事务所北京分所合伙人,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杨铭姝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8年开始在立信中联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上述项目合伙人于2021年曾被福建证监局出具过警示函,对本公司的审计工作无实质影响。除此之外,其他人员最近三年没有被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其他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记录。

3、独立性

拟聘任的立信中联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将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立信中联事务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并办理后续包括协议签署等事宜。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立信中联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中联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且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其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中联事务所为2024年度的审计服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中联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立信中联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92证券简称:欢瑞世纪公告编号:2024-16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的

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7,132,196.33元,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金额为987,762,631.27元;公司实收股本金额为980,980,473.00元(公司股份总数为980,980,473.00股,股本金额为1元,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53、股本”),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版)第100条第(二)款、《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版)第44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情形,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2019到2021年度,公司出现较大亏损;且本报告期,公司预计减值损失约为3.06亿元,主要来源于2020年及以前年度开拍的影视剧项目的信用减值损失及存货减值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要求,公司按照谨慎性原则计提相关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从而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造成重大影响。

三、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持续深化主业布局,以剧集制作和艺人经纪为核心,提升各项业务商业化变现能力,积极探索布局新的战略方向。公司将全力打造自有IP体系,深化与平台的合作,持续推出精品影视剧项目,探索多样化的商业模式。逐步深化艺人经纪产业布局,增强艺人培养和服务的能力,打造规范化、专业化的艺人经纪业务。结合公司在业务上的优势,积极探索布局短剧、互动剧、AIGC、影视科技等方向。不断完善内部体系建设,加强规范化管理和风险控制,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发展的配套制度体系,打造专业化的中后台,为各项业务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92证券简称:欢瑞世纪公告编号:2024-13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有关事项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度完成发行股份购买欢瑞世纪(东阳)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原名欢瑞世纪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欢瑞影视”)100.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向钟君艳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38号)核准,公司向欢瑞影视原股东钟君艳等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91,644,880股购买欢瑞影视100%股权。2016年11月11日,钟君艳等将欢瑞影视100%股权过户给公司,公司实施了前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欢瑞影视原股东钟君艳等34名自然人以及浙江欢瑞世纪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等26家机构签订的《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利润补偿协议》和《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欢瑞影视原股东承诺欢瑞影视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41亿元、2.90亿元和3.68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23亿元、2.70亿元和3.43亿元。承诺期间内,欢瑞影视每一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或实际扣非净利润数额,未能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或承诺扣非净利润数额时,欢瑞影视原股东应按利润补偿协议进行补偿。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本公司于2019年11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3号、[2019]4号和[2019]5号,以下统称“《决定书》”)。《决定书》中表明由于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欢瑞影视未能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导致本公司公开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同时,《决定书》责令本公司整改。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决定书》涉及的重要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了更正,并对2013年至2018年度相应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2月19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根据差错调整前的财务数据,欢瑞影视业绩承诺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差错调整后的财务数据,欢瑞影视业绩承诺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表里“加粗+斜线”的数据系调整后的数据。

四、风险提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欢瑞影视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健审[2019]8-250号),审计报告中的保留意见内容为:“截至2018年12月31日,欢瑞影视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电视剧《天下长安》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5.06亿元,欢瑞影视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0.25亿元。鉴于电视剧《天下长安》在2018年存在未按计划档期播出且至今仍未播出的情况,审计过程中,在欢瑞影视公司配合下我们实施了必要的核查程序,但仍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上述情况对应收账款可收回性的影响,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天下长安》相关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作出调整。”

鉴于导致上述保留意见的事项可能致使欢瑞影视2018年已实现利润、2016年-2018年累计已实现利润与业绩承诺目标存在差异,公司已制定相关措施争取尽快消除该事项的不确定性,拟待该事项的不确定性消除后对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进行最终确认。

公司已于2019年4月26日书面致函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业绩补偿义务人,对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了提示。同时,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对上述风险予以关注,谨慎投资。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电视剧《天下长安》合同资产账面余额为2.14亿元(与2022年期末余额2.13亿元的差异为汇率变动所致),账面价值为零。

公司相关部门按照专家意见完成了《天下长安》的多轮剪辑修改和配音工作,已于2022年5月报送有关部门进行内容审核。截至目前,《天下长安》的播出尚无明确安排。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天下长安》的上线播出。公司也持续通过研究企业会计准则,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寻求尽快确认业绩承诺完成与否的结论,持续推进欢瑞影视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确认工作。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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