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4-30 15:16:54 -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156证券简称:华数传媒公告编号:2024-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注: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统一口径计算上年同期即2023年第一季度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8,222,581.72元,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40.71%。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系研发费用、财务费用等同比有所增加以及文化改制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2023年底到期的影响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鲍林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车通会计机构负责人:徐荣华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鲍林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车通会计机构负责人:徐荣华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156证券简称:华数传媒公告编号:2024-025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超短期融资券获得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1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15亿元,累计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25亿元。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SCP148号),同意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接受注册通知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15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市场情况,在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择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并根据实际进展情况,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156证券简称:华数传媒公告编号:2024-022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以传真、专人送达或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于2024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12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鲍林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3)。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156证券简称:华数传媒公告编号:2024-024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相关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变动情况

(一)政策变动前情况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以及中央宣传部于2019年2月16日发布的《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6号),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转制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可继续免征五年企业所得税,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杭州萧山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桐庐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等文化改制企业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政策变动后情况

2023年10月2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和中央宣传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延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央宣传部公告2023年第71号)。根据该公告,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即公司子公司中2024年前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的文化改制企业免税优惠已到期,自2024年1月1日起不再享受。

上述文化改制子公司中,桐庐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江山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宁波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宁波江北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系通过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起连续三年可享受15%所得税税率的税收优惠政策,即自2024年第一季度开始上述5家公司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其他不适用税收优惠政策的文化改制子公司自2024年第一季度开始执行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自2024年起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后,上述文化改制子公司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公司未来年度净利润情况产生一定影响,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2024年一季度减少公司净利润17,668,716.66元。

三、备查文件

1、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央宣传部《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6号);

2、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央宣传部《关于延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央宣传部公告2023年第71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

4、浙江省认定机构2022、2023年认定报备的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

5、宁波市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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