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典型案例丨江西省赣州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寻乌县废弃矿山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

2024-01-10 15:29:52 - 媒体滚动

   近日,《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典型案例集》在浙江安吉召开的首届自然资源与生态文明论坛上发布。37个典型案例涉及17个省份,均分布在“三区四带”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或区域生态安全屏障关键节点,涵盖湖泊、湿地、河口、江心岛、沙漠、矿山、退化土地等多种类型,以及自然保护区、流域、海岸带与海岛等多类区域。这些案例充分总结了地方工作实践亮点,梳理凝练了山水工程、矿山生态修复、海洋生态修复等领域探索形成的典型技术模式和科学举措,在统筹管理、体制机制、资金筹措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具有示范借鉴意义。我们特推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典型案例》栏目,介绍其实施生态修复的做法和成效。

摘 要

寻乌县位于江西省赣州市东南端,闽、赣、粤三省交界处,是东江源头县,稀土资源大县,素有“稀土王国”之称,全县15个乡镇中,14个乡镇有稀土资源分布,远景储量200万吨,为中国南方特大型风化壳轻离子稀土矿床。由于矿区内稀土开采时间长,受历史开采工艺的限制,矿山环境遭受严重破坏,形成大面积“沟壑纵横、红色沙漠”的地形地貌,每年从矿区流入寻乌河的泥沙在100万立方米以上。2017年,“江西赣州市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以下简称“赣州山水工程”)入选国家“十三五”首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赣州是赣江和东江水源的根基和命脉所在,其水源涵养和水质净化功能对江西省和珠三角区域都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还是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关键地区之一。寻乌县废弃矿山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属于赣州山水工程的子项目,实施了以文峰乡石排、柯树塘和涵水3个片区为核心的废弃矿山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总投资约9.55亿元,治理修复面积约14平方千米,复绿14000多亩。项目成果生动诠释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理念,寻乌县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经验在赣州各县废弃稀土矿山修复中被广泛复制应用,取得显著效果,将为生态与发展共赢提供示范样板。

(一)赣州山水工程概况

江西省赣州市位于我国“三区四带”中南方丘陵山地生态屏障的关键区域,是东江、赣江之源,具有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总面积约3.9万平方千米。针对流域内过度砍伐、种植、采矿等活动导致的水土流失(红色沙漠)、崩岗水土流失等主要生态问题,以境内东江、章江、贡江、桃江四大流域为整体,按流域将生态保护修复空间划分为“东北、西北、东南、西南”四大片区,根据各片区不同的生态环境问题特点,科学布局实施流域水环境保护与整治、矿山环境修复、水土流失治理、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土地整治与土壤改良等五大生态建设和系统治理工程,统筹推进62个子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198.93亿元(含中央资金20亿元)。

寻乌县废弃矿山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属于赣州山水工程的子项目之一。寻乌县位于赣州市东南端,是稀土资源大县,有“稀土王国”之称。由于矿区内稀土开采时间长,受历史开采工艺限制,重开采、轻治理。矿山环境遭受严重破坏,形成大面积“沟壑纵横、红色沙漠”的地形地貌。2016年,该县以实施山水工程为契机,通过整合统筹废弃矿山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等资金,总投资9.55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9亿元,矿山治理及生态修复面积约14平方千米。

寻乌县文峰乡柯树塘废弃矿山环境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文峰乡上甲村,治理面积约4平方千米(其中遗留废弃矿山0.52平方千米,提升治理3.48平方千米),按流域区分为4类工程,主要实施矿山环境整治、植被恢复、人工湿地建设和小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等内容。项目于2017年6月开工建设,总投资2.98亿元,包括山水项目中央补助资金7353.14万元,东江源生态补偿资金7000万元。目前项目已全面完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牢固树立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改革“碎片化”治理模式,坚持实行“三同治”。以小流域为单元分区治理,采取“山上山下”“地上地下”“流域上下”综合治理模式,推进一体化治理。

(二)生态地位与主要生态问题

寻乌县是东江发源地,属全国重点生态功能区,是江西省生态文明示范县,生态地位极其重要。寻乌县稀土废弃矿山,是在改革开放之初为国家创造大量外汇的历史见证,但稀土废弃矿山综合治理一直是各地探索研究的棘手课题。近半个世纪的大规模开采,造成矿区内不同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次生地质灾害较为发育

通过野外调查,矿区尾砂堆积边坡坡度为30°~50°,少量堆积边坡临近道路和民房,存在安全隐患。因暴雨期间地表水流冲刷,局部发生崩滑风险大,对人民生命财产构成威胁。同时,由此产生的大量泥沙成为泥石流的重要来源。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典型案例丨江西省赣州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寻乌县废弃矿山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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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貌景观遭受严重破坏

矿区属于低山丘陵区,矿区外原生植被覆盖良好,植被覆盖率达90%,主要为林地(松树、杉树和油茶)。稀土开采后造成植被破坏、地表裸露,治理区内植被覆盖率不足10%,犹如一块红色的伤疤赫然显现在一片绿林当中,土地荒芜,沟壑纵横,极大破坏了生态景观。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典型案例丨江西省赣州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寻乌县废弃矿山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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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土地资源被压占与破坏

矿区内地表覆盖层为花岗岩强风化壳层,土质为黏土、壤土,自然状况下,矿区降雨充足,在矿区开发前,植被生长茂盛,覆盖率可达90%以上,主要为松、杉及灌木等。矿山开采后,矿区内地表土层大面积破坏,采剥区强风化层或半风化层裸露;浸矿池内土壤受到酸性电解质液的浸染,呈现较强的酸性,经过长年风化和雨水冲刷,周边土地也受到污染;尾砂堆积物在水流作用下,沿区内沟谷漫流,土地无法有效利用,植被生长更为困难,治理区占用、破坏以及受影响的土地和原生植被面积为746公顷。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典型案例丨江西省赣州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寻乌县废弃矿山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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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水土流失

据调查,矿区内约有85%的土地存在水土流失现象。矿区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采矿取土开挖面及尾砂堆积体,前者因未遭受人为扰动,土体较为密实,水土流失量较少,但缺乏松散营养层,植被难恢复;后者因受人为扰动,土体较为松散,且坡度较大,较易遭受冲蚀。

5.水土污染造成矿区生态环境质量恶化

矿区内稀土矿开采池浸、堆浸工艺工序中产生大量废水,酸性极强,排放后渗入土壤与地下水中,严重污染了矿区地表、地下水源及土壤。矿区周边排水沟中测得酸碱度值为4.28~5.25,污染了寻乌河。资料显示,石排废弃稀土矿区区域内河水中的酸碱度值在5.22~5.56之间,化学耗氧量较高,最高达每升45毫克,硫酸根高达每升34.06毫克,大大超出了地表水水质标准。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典型案例丨江西省赣州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寻乌县废弃矿山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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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主要做法

近年来,寻乌县通过打造全国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试点示范样板,积极探索废弃稀土矿区“变废为宝”治理新模式。

(一)推行全景式策划

坚持规划先行、统筹推进,通过公开招标选定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寻乌县山水林田湖草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印发《寻乌县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纲领性指导文件,做到项目实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确保试点工作不跑偏、不走样。在统筹推进上大胆革新,致力打破原来山水林田湖草“碎片化”治理格局,消除水利、环保、林业、自然资源、交通等行业壁垒,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工则工、宜水则水”治理原则,统筹推进水域保护、矿山治理、土地整治、植被恢复等四类工程,实现治理区域内“山、水、林、田、湖、草、路、景、村”九位一体化推进。

(二)实现全要素保障

对山水林田湖草项目实行要素保障“三优先”,即:项目用地优先保障、项目配套资金优先保障、人员力量优先保障,确保项目推进“加速度”。在资金保障上,文峰乡柯树塘和涵水片区废弃矿山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除中央补助资金7353万元外,整合东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项目资金17263万元,石排废弃稀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项目资金9518万元,以及低质低效林改造项目中央补助资金993万元,通过引进企业社会资本3926万元参与共建等方式来筹集项目资金,通过整合林业项目、涉农资金、国家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等筹集资金10947万元,县财政拨付2000万元用于设立生态基金,并承诺兜底保障项目资金。在机构人员保障上,专门成立县山水林田湖草项目办公室,统筹协调项目建设,全力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作。

(三)做到全域性治理

积极探索实践南方废弃稀土矿山综合治理“三同治”模式。一是山上山下同治。在山上开展地形整治、边坡修复、沉沙排水、植被复绿等措施,在山下填筑沟壑、兴建生态挡墙、截排水沟,确保消除矿山崩岗、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控制水土流失。二是地上地下同治。地上通过客土、增施有机肥等措施改良土壤,平面用作光伏发电,或因地制宜种植猕猴桃、油茶、竹柏、百香果、油菜花等经济作物,坡面采取穴播条播撒播喷播等多种形式恢复植被。地下采用截水墙、水泥搅拌桩、高压旋喷桩等工艺截流引流地下污染水体至地面生态水塘、人工湿地进行减污治理。三是流域上下同治。上游稳沙固土、恢复植被,控制水土流失,实现稀土尾沙、水质氨氮源头减量。下游通过清淤疏浚、砌筑河沟格宾生态护岸、建设梯级人工湿地、完善水终端处理设施等水质综合治理系统,实现水质末端控制。上、下游治理目标系统一致,确保全流域稳定有效治理。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典型案例丨江西省赣州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寻乌县废弃矿山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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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高要求考核,确保治理实效

设立了水质达标、水土流失控制、植被覆盖率、土壤养分及理化性质四个关键考核指标,明确施工单位项目资金拨付与考核指标相挂钩,即治理未达标则相应扣减项目工程款,并将考核时间延长至4年(含)以上,使项目管理更加持续高效。

03

取得成效

(一)经济效益可观

项目实施以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改善矿区土壤污染侵蚀状况、重塑地形地貌、恢复土地资源重新利用为目标。通过本次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新增可利用林地3.75平方千米,恢复可利用林地0.59平方千米,新增可利用建设用地4.24平方千米,新增可利用耕地0.32平方千米,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二)生态效益显著

通过推进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废弃矿山”又重现出“绿水青山”。一是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水土流失强度由剧烈降为轻度,水土流失量降低90%。二是植被质量大幅提升。植被覆盖率由10.2%提升至95%,植物品种由原来的少数几种草本植物增加至草灌乔植物百余种。三是矿区河流水质逐步改善。河流淤积减少,水流畅通,水体氨氮含量削减89.76%,河沟水质大为改善。四是土壤理化性状显著改良。经过客土、增施有机肥和生石灰改良表土,已经有百余种草灌乔植物适应生长,生物多样性逐步提高,“荒漠”又成“绿洲”。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典型案例丨江西省赣州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寻乌县废弃矿山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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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综合效益丰富

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已走出一条“生态+”的治理发展道路,将生态包袱转化为生态价值,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一是“生态+工业”。治理石排连片稀土工矿废弃地,开发建设工业园区用地7000亩,打造成寻乌县工业用地平台,目前已入驻企业50家,新增就业岗位近万个,直接收益5.12亿以上,实现“变废为园”。二是“生态+光伏”。通过引进社会资本投入,在石排村、上甲村治理区引进企业投资建设爱康、诺通两个光伏发电站,装机容量达35兆瓦,年发电量3875万千瓦时,年收入达4000多万元,实现“变荒为电”。三是“生态+农业”。综合治理开发矿区周边土地,建设高标准农田1800多亩,利用矿区整治土地种植油茶和其他经济作物5600多亩,既改善了生态环境又促进了农民增收,实现了“变沙为油”。四是“生态+文旅”。项目以矿区生态修复为依托、以美丽乡村建设为载体,改造提升G206国道至稀土废弃矿区道路7千米,建设自行车赛道14.5千米以及步行道1.2千米。统筹推进矿山遗迹、休闲观光、自行车赛事等文旅项目建设,逐步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变景为财”。

推荐单位: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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